1742条医疗服务广告涉嫌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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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 10:53 新京报 | |||||||||
10月份北京违法广告前三名为:医疗服务、保健食品、人用药品 本报讯 (记者 廖爱玲) 昨天,北京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在官方网站上公布的10月广告监测报告显示,医疗服务类广告将继续占居违法量的“榜首”,目前已监测到的涉嫌违法的广告数量达到了1742条之多。
全市监测到2549条广告涉嫌违法 据介绍,上月全市共监测到2549条涉嫌违法广告,涉嫌违法率1.2%.其中医疗服务、保健食品、人用药品是发布违法广告的前三名,尤其是在监测到的5905条医疗服务类广告中,有1742条涉嫌违法,继续占到涉嫌违法总量的一半以上。主要问题集中在:变更《医疗广告证明》中的广告内容、隐含保证治愈、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利用医疗广告宣传医疗器械、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 另外,曾在第三季度在电视媒体上凸现的烟草广告问题违法率得到“缓解”,由原来的241条降至33条。 虚假外派劳务广告将受重点监控 昨天,市工商局广告处还在其网站上发布消息称,已开始对三类对外经济合作商业服务信息广告进行重点整治,今后虚假外派劳务广告将受到重点监控,并将予以严厉查处。 据介绍,对外经济合作领域的商业欺诈行为近来有抬头之势,一些企业利用部分单位和老百姓急于开拓国际市场和出国赚钱的心理,通过承揽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以及境外投资信息,编造虚假材料,发布虚假广告,进行欺骗和误导的违法犯罪。 工商同时提醒,只有获得商务部核准,具有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才能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而且也不得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履约保证金,加收管理费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