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向八国提全面开放航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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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 11:13 中国民航新闻信息网 | |||||||||
【大公报讯】香港积极开放航权的步伐一直未有停止,以巩固香港国际机场作为国际航空枢纽的地位。消息人士透露,港府已向八个国家提出要求,双方全面开放天空;而今年内香港已与十四个国家或地区签订或更新航空协议,成绩理想。 本港已与大部分主要航空伙伴达成全面开放第三、第四航权协议,包括新加坡、泰国和吉隆坡等。消息称,为了贯彻积极开放航权的政策,港府已向八个国家提出开放天空要求
消息人士透露,与这些国家的磋商进度甚为理想,最快在下周与其中一个国家签订协议,到时会由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叶澍堃亲自签署,十分罕见,可见香港对该份协议的重视。消息人士认为,该八个国家的航空发展属于成熟,开放航权有利进一步刺激双边航空运输需求。事实上,香港目前已与五十五个国家和地区签订民航协议或安排,其中与约三十个伙伴达成了全面开放天空协议或备有大量航权的协议。除了主要伙伴外,一些比较冷门的国家亦如是,例如冰岛、克罗地亚、蒙古、乌克兰和白俄罗斯等,虽然协议一直存在,但航空公司仍未开办直航航线。 消息人士表明,港府对于开放航权的政策是主动出击,希望首先打破航权障碍,为航空公司决定是否开办新航线时制造先决条件。(来源:大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