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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三成货的亏损将停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 00:59 信息时报

  另外四成微利三成保本,“黑车”抢饭碗和交通管制造成经营困难局面

  本版撰文 时报记者 林建敏

  广州“货的”以其统一车型、统一颜色标识和车顶灯、统一调度经营、统一票据、统一收费标准的“五统一”,一出街便受到广州市民欢迎,但目前全市4家试点企业500多辆“
货的”却有1/3陷入经营困境。

  “我们曾经做过几次的调查,并对调查中存在的问题反映给了相关部门,如取消‘货的’的交通管制,但最近交警部门的答复是不能放开这个口子。从目前看解决这些问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昨日,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常务秘书长陈永洪接受记者采访时,对货的经营现状表示担忧。

  曾一度辉煌如今陷困境

  据介绍,2003年广州市借鉴上海市的经验,开始组建城市出租小货车(即“货的”)运输企业,并以白云出租汽车公司、广东省汽运集团、商业储运公司、广州交通集团公司为试点单位。“货的”实行电召和合同用车的方式经营,一改过去小货车实行议价的方式,采用按表计价,起步价为20元,3公里后每公里4元。广州“货的”的诞生,为商店、企业和市民生活消费提供便捷、优质的市内商品配送、小宗、零散货物运输服务,曾一度受到广州市民的欢迎。

  但如今,4家试点企业投资4000多万元购置的500多辆“货的”,目前陷入经营困境。有1/3的车辆已呈难以继续经营状态,有八成承包司机准备提出退匙弃约。

  广东省汽运集团至去年底共投入250辆“货的”,但目前的经营状况是40%车辆微利、30%保本经营、30%亏损经营。广州市交通集团及市储运公司现有几百辆“货的”,尽管采取了种种办法,但经营状况也未如人意,目前停产的车辆也已达“货的”总数的30%。司机们普遍反映生意清淡。原实行按表收费的“货的”,有一部分车辆被迫自行降价,实行议价收费。有的司机,宁可放弃原先交纳的一笔金额不低的押金,也要转行。

  交通管制和

黑车肆虐制约经营

  陈永洪认为,“货的”陷入经营困境,很大的原因是竞争环境不平等所致。业内人士普遍反映,交警部门对“货的”的管理视同货车,下午17时至19时,“货的”也不能通行。但是,这段时间正是市民运货和商铺收档出货的黄金时段。因此,“货的”公司从下午15时30分起就不敢再接生意,“货的”司机大约有4个小时没活干。

  而一些用面包车改装成“面的”却大肆抢走“货的”的生意。据统计,广州城区现有3万多辆小型货车,近2万辆为无证经营的“黑车”(包括“面的”),这些“黑车”以其低价(成本低)、不受交通管制限制、经营灵活盘踞了市内主要的商品批发市场,如流花地区一些服装鞋类市场、中大布匹市场等,并以低于“货的”10%~15%的低价招揽客源。而“货的”司机每月必须完成的纳税、承包费、油费、保管费、维修费等共约5000~6000元, “货的”与“黑车”处在不平等竞争地位。

  建议 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针对广州市“货的”经营的困境,业界人士提出了一些建议和希望。

  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常务秘书长陈永洪建议,给予“货的”有别于其他货车的通行权,发放专用车牌号,并解除对其通行时段限制,在大型货物集散地和适当道路,竖立标志牌,设立临时停靠装卸点。“但这个建议目前还没有得到公安交警部门的同意,他们认为开了口子对其它运营货车不公,且市内交通压力也非常之大。”陈永洪认为,限制大型货车而适度给予“货的”全日和各路段的优先通行权在上海、宁波等城市的实践证实可行,而广州市搬屋公司的车辆在实践中也证实可行。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货的”的电召服务。

  广州市市交通集团的司机们则表示,希望交通管理部门对现有个体车辆运营进行有效管理, 对新增运力把好投放关,在一段时间内对不符合环保的车辆只报废不更新,采取相关措施严厉打击“黑车”、“野鸡车”,以削弱运力过剩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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