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达成纺织品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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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 16:23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我商务部表示协议符合两国企业共同利益 本报北京11月8日讯 记者赵晓霞报道:据中国商务部新闻办今天发布的消息,中美双方经过七轮磋商最终就纺织品问题达成协议。11月8日,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和美国贸易代表波特曼代表两国政府在伦敦签署了《关于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的谅解备忘录》。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中美纺织品问题的解决符合中美两国企业的共同利益,有利于推动双边经贸关系的平稳发展。 据介绍,中美纺织品协议将于2006年1月1日正式生效,于2008年12月31日终止。中美双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对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棉制裤子等21个类别产品实施数量管理,包括11个类别服装产品和10个类别纺织产品,其中16个类别为2005年一体化产品,5个类别为2002年以前一体化产品。 对协议外产品,美方将克制使用242段条款。美国对协议签署日之前因242段设限个案造成的卡关货物立即放行,不计入协议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