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中美纺织品达成协议 > 正文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 15:01 人民网-人民日报

  中美纺织品协议有效期到2008年底

  在产品范围、基数和增长率上达成一致

  美方将对协议外产品克制使用242条款

  本报北京11月8日讯 记者龚雯报道:今天,中美双方就纺织品问题达成协议,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此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关于中美纺织品协议的主要内容,这位新闻发言人说:

  一、中美纺织品协议将于2006年1月1日正式生效,于2008年12月31日终止。

  二、中美双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对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棉制裤子等21个类别产品实施数量管理,包括11个类别服装产品和10个类别纺织产品,其中16个类别为2005年一体化产品,5个类别为2002年以前一体化产品。

  三、协议产品2006年基数基本上是2005年有关产品美国从中国的实际进口量,2007年和2008年基数均为上一年度全年协议量。

  四、协议产品2006年增长率为10%—15%,2007年增长率为12.5%—16%,2008年增长率在15%—17%。

  五、对协议外产品,美方将克制使用242段条款。美国对协议签署日之前因242段设限个案造成的卡关货物立即放行,不计入协议量。

  当记者问及对中美纺织品谅解备忘录有何评价时,这位发言人表示,一体化后由于美方依据《中国加入WTO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段,频繁对中国纺织品实施限制措施,给两国纺织品贸易带来了极大的不稳定性,影响了贸易的正常、有序发展。中美两国业界强烈要求两国政府通过磋商达成协议,为两国业界创造稳定和可预见的贸易环境,维护双边经贸关系和发展大局。基于双方共同关切,中美两国政府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七轮磋商,最终就纺织品问题达成了协议。

  他说,纺织品问题的解决符合中美两国企业的共同利益,有利于推动双边经贸关系的平稳发展。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