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3月起 销售商掏腰包购买标签才可入市
(本报记者 张鑫 报道) 国家针对旧家电销售制定的行业标准已经通过商务部审定,明年3月1日将正式实施。新标准出台后,所有旧家电必须在商品明显部位张贴“旧货”的统一“身份证”方可上市销售。
然而这个身份证,并不像之前的“能效标识”那样,由相关部门检验后颁发,而是由需要出售二手家电的企业自己掏腰包购买这张“入市许可证”。
售前:
购买“旧货”标识入市
参与此次标准起草的中国旧货业协会杨会长告诉记者,即将出台的行业标准为《旧货品质鉴定》第2部分——旧家用电器鉴定要求。
根据标准的规定,所有上市销售的旧货必须经过旧货质量责任人的鉴定,未经鉴定,不得出售。旧货经过鉴定后,品质不达标者不得上市;品质达标者,应在商品的明显部位张贴“旧货”统一标识后再进行销售,不得以旧充新。“旧货”标签的外观初步定为蓝底,上有两只手相接的图案,并印有中国旧货业协会会徽和RGFX(旧货非新的意思)的字样。
但是这个即将出台的强行标识,并不是免费供应,必须要由相关的销售商出钱购买,具体价格尚未敲定。对此,记者在随机采访的二手家电销售商中,听到了“这是变相收费”的说法。
售后:
二手家电也可维修
该规定出台的另一个好处是,今后购买二手家电也可以有售后保障。杨会长透露,届时每个“旧货”标签上都标有不同的数字代码,该代码将在网上备案,消费者可以根据代码在网上查询所购旧家电的信息,并以此当做凭证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针对之前,有很多取巧的销售商将翻新的电视机当成新品卖,中国旧货业协会覃秘书长表示,目前经常有经销商将收购回来的八成新旧电器处理后,当新家电出售。在行业标准实施后,监管力度也将加大,要尽量杜绝这种情况。今后,工商等部门将负责监察,会定期在二手家电市场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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