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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恶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 09:42 经济参考报

  多年来,国内资本市场上,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似乎已成为天经地义的事,占用手法五花八门。

  虚假贸易掩盖欠款

  ST圣方(000620,SZ)大股东西安圣方通过银行提供的回购业务(即通过资金封闭运
行制造假资金流),试图将大额的大股东占用款掩盖。

  入主ST圣方后,西安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圣方)欠上市公司近亿元的往来款。2003年6月,时任ST圣方董事长的唐李对时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杜焰生表示:现在监管部门对大股东占款查得很紧,必须要削减大股东西安圣方的欠款。

  随后,ST圣方实际控制人刘晓卫和唐李、杜焰生等经过研究,决定将西安圣方对ST圣方的欠款转给西安圣方的参股公司长岭圣方公司。

  于是,2003年6月20日,杜焰生带着ST圣方、西安圣方和长岭圣方有关开立银行账户所需的手续,找到了曾表示可为公司提供回购业务的沈阳某银行客户部G经理。G经理为上述三家企业开户后,以西安圣方名义从某银行贷款8300万元,同时开具了两张支票:一张是西安圣方付给ST圣方8300万元,另一张是ST圣方付给长岭圣方8300万元。8300万元在某银行封闭运行,从而造成大股东西安圣方偿还ST圣方欠款8300万元、长岭圣方欠ST圣方8300万元的假象。

  就这样,ST圣方利用某银行所谓的封闭贷款,既制造上市公司虚假的资金流,又隐匿了大股东西安圣方依然占用上市公司款项的事实。

  同样的手法也似乎出现在天津磁卡(600800,SH)的身上。2005年半年报显示,截至2005年6月30日,天津磁卡的预付账款高达11.74亿元,其中一笔高达6.38亿元的款项是预付给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磁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天津人民印刷厂的预付购地款,此土地交易发生在2003年,而如今2年后,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依旧没有完成,这是被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是大股东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一种手段。

  挪用银行贷款

  10月14日,金花股份(600080,SH)公告了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数额:6.02亿元。

  记者了解到,金花股份自2004年11月起,将2.85亿元存款以存单质押的方式,为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花投资)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全额银行承兑保证。该项承兑贷款业务已于2005年6月到期,由于金花投资及其关联公司未能如期归还,金花股份存款2.85亿元已被贷款银行扣除。

  另外的3.17亿元欠款也是来自银行贷款。这3.17亿元均是以金花股份名义借贷、由金花投资承担相关财务费用,并主要由金花投资保证、以其资产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的10笔银行借款。

  据金花股份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上述资金的占用源自一笔股权交易。2001年12月,金花股份收购了金花投资持有的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97.14%的股权,支付股权转让金16979万元。2002年2月,金花股份借款给金花国际酒店公司2.8亿元,全部用于金花大酒店开业前的

装修和设备、设施购置。2002年10月,根据有关方面建议,金花股份与金花投资协商,解除上述股权转让协议,金花投资归还股权转让款及酒店借款。金花股份在公告中称,当时金花投资已将股权转让款用作其他项目投资。

  金花股份公告里称: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承诺以资产或以部分现金加资产的方式清偿占用的资金,市场关注的是何时金花投资能够偿还。

  背负历史包袱欠款

  2005年7月9日,金城股份(000820,SZ)在外界压力下,公司就控股股东金城集团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披露--至2005年5月31日,金城集团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累计余额为57593万元。

  记者了解到:2002年12月31日,金城集团占用金城股份资金累计余额为43480万元;2003年度、2004年度和2005年1至5月份,金城股份又分别向金城集团提供资金6389万元、5744万元和1980万元,其中提供非经营性资金5688万元、3290元和1091万元。至2005年5月31日,金城集团占用金城股份资金累计余额57593万元(包含原经营性占用部分),公司实际向集团公司提供非经营性资金10069万元。

  在公告中,金城股份解释,上市之初,为了发挥金城集团的市场优势,上市公司与金城集团签订了产品包销协议,产品的50%由金城集团包销,每年的包销额在25000万元至30000万元。当时,正逢国内纸张市场严重萧条,产品销售非常困难,导致公司应收货款骤增,金城集团的销售货款也无法收回。同时金城集团盈利能力较弱,资金严重不足,无法向金城股份支付全额货款,使公司产生应收金城集团货款。

  更为恶劣的是:在被占用资金后,“金城股份为了掩盖资金被控股股东巨额占用的事实,由金城集团取得临时贷款在会计期末偿还上述欠款,随后金城股份将款项划回金城集团。

  在股市上,这种带有“历史包袱”原因的国有大股东欠款不在少数。

  作者::王文志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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