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协议优势为出口优势 专家解读中美纺织品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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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 08:00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陶俊 北京报道 中美双方于昨日在伦敦就纺织品问题达成协议后,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和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有关人士在第一时间对记者表示,协议的签订有利于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的持续发展。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新闻发言人孙淮滨对记者说,从政府角度来说,中美纺织品谈判历时近半年7个回合,结果来之不易;从出口角度来说,中美双边的安排显然比美国单边的设限好得多,协议出口增速也比此前美国要求的速度高一些;对中国出口企业来说,协议约定了2006年到2008年的出口增速,至少在今后三年内,中国对美国纺织品出口形势的可预见性增强了,稳定性也增强了。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这个协议仍然有数量限制。 孙淮滨说,现在我们关心的是,从协议签订日到协议执行日的这段过渡期如何协调,以及出口的数量如何分配。只有将这些具体问题解决后,协议优势才能转化为出口优势。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协议内容来看,中国政府在谈判过程中维护了中国企业的利益,历时半年的艰苦谈判也表明中国政府对通过谈判来解决中美双边贸易摩擦的诚意。 这位人士表示,中美签署纺织品谅解备忘录的签订对中美来说是双赢之举,有利于中美纺织贸易的持续发展。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期望中美双方企业着眼于大局和长远利益,加强合作,共谋发展;期望中国企业借助协议带来的有利时机,积极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保持出口产品的有序增长。 关于此前备受关注的协议产品2006年出口基数安排,这位人士表示,协议约定的基数对我国相当有利,是我国政府积极争取到的结果。美国原来坚持要求以2004年的出口数作为计算2006年出口增速的基数,但此次协议规定,协议产品2006年基数基本上是2005年有关产品美国从中国的实际进口量。 这位人士还表示,协议签订后,由于对美出口有数量限制,我国出口到美国的纺织服装的价格,将不可能继续下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