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油气公司海外收购 额外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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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 00:42 21世纪经济报道 | |||||||||
全球首份能源行业法律风险报告发布 本报记者 王凤君 北京报道
11月7日,全球排名第六的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和全球企业顾问协会联合推出了“全球首份能源行业法律风险报告”——《中外石油天然气行业法律风险比较分析报告》。 这份报告是继今年3月发布《中国100强企业法律风险环境排名分析报告》之后,该研究小组撰写的又一报告。在这份报告中,国内三大石油巨头的名字赫然纸上,其中中海油、中石化和中石油的法律风险系数分居国内同行业前三名。与之前该所发布的《中国企业100强法律风险环境排名分析报告》结合起来看可以发现,入榜的5家大型石油企业的法律风险系数均远远高于平均值。 该报告通过对世界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中美两国能源行业的对比分析,以及大量国内外能源企业法律风险案例评析,得出结论:“石油天然气企业海外收购面临非常高的法律风险,中国大型能源企业如果不实现国际水准的法律风险管理,不仅公司自身可能面临灾难性后果,包括国资委在内的公司股东甚至整个中国经济都有被波及之虞。” 这些潜在风险包括外国法律风险、公司治理风险、环境法风险、劳动法风险等。报告认为,由于石油属于战略能源物资,大多数国家政府往往将石油天然气产品的正常供应视为国家安全课题。因此,在发生跨国并购交易时,双方企业的政府都可能采用各种手段对收购结果施加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以保证本国的国家利益不致受损。 “政治上的反对意见可能会以强加额外法律要求的形式表现出来。”全球法律顾问协会中国专家、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北京主任合伙人Robert Lewis告诉本报,通过此前的中海油竞购失败和中石油收购中遇到的一些波折,可以看出,政治因素可能导致额外的法律要求,而法律问题也可能产生政治影响。 就在中石油宣布已就收购交易与PK董事会达成协议之后不久,10月5日,哈萨克斯坦下议院一致通过议案,允许国家干预哈萨克的石油公司中外国股份的出售。该国能源部长同时声明,哈政府有意对哈萨克斯坦的资源保持“战略控制”。 这一压力迫使中石油不得不调整其整体收购计划,与哈萨克斯坦国家石油公司达成协议,向其出让33%的PK股权,并同意与其在对等条件下联合管理PK公司奇姆肯特炼厂和成品油业务。 Robert Lewis认为,虽然这一战术性让步,消除了哈国内对此次收购的反对压力,但也从某种程度上限制了中石油原本计划对PK业务的全权控制,所以“不论中石油投标收购哈石油的结果如何,就全球石油天然气行业的法律风险而言,都没有安全港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