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达成纺织品和服装贸易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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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 21:22 新华网 | |||||||||
新华网伦敦11月8日电 (记者 马建国) 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与美国贸易谈判代表罗伯特-波特曼8日上午在英国伦敦签署了中美两国《关于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的谅解备忘录》(视频)。 按照该文件,中美两国在协议期内对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棉裤等21类产品实施数量管理,其中包括11个类别服装产品和10个类别纺织品,其中16个类别为2005年一体化产品,5个类
按双方约定,该协议将于2006年1月1日正式生效,于2008年12月31日终止。协议涉及的中国对美纺织品和服装的出口2006年的增长率为10-15%,基数基本上是2005年美国从中国的实际进口量。而2007年和2008年的出口增长率分别为12.5-16%和15-17%,基数均为上一年度全年协议量。 对协议外产品,美方将克制使用世界贸易组织的242“特保”条款。美国对协议签署日之前因242条款设限个案造成的卡关货物立即放行,不计入协议量。 由于今年年初全球取消配额制度以后中国纺织品出口增加,美国自5月份起对中国输美的9类纺织品实行临时配额制度。 在当天举行的中美联合记者会上,薄熙来说,协议是一个双赢的结果,但协议内容远低于中方预期,因为在全球范围内推动贸易自由化和便捷化的今天,国际贸易的数额管理不符合世界潮流。 薄熙来说,中国签署此项协议是因为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签署了包括242条款在内的贸易协定,中国是国际贸易大家庭中守信、践约的成员。 他指出,贸易纠纷可能会是一个长期的问题,中美就纺织品和服装贸易达成协议,说明只要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利用双方的理智和智慧是可以解决贸易纠纷的。 薄熙来说,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在过去二十多年的时间内培育的纺织品产业在国际制造行业中属于中低端产业,但该产业是近2000万产业工人的生活所依,希望国际社会在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大框架下,对中国的纺织品和服装贸易予以充分的理解和支持。 波特曼表示,这项协议对于中美两国来说都是公平的,显示了双方有能力解决棘手的贸易争端,纺织品贸易问题的解决符合中美两国企业的共同利益,有利于推动双边关系的稳定发展。 中美双方经过了7轮谈判之后,在上周华盛顿举行的纺织品谈判中达成了原则协议。8日,中国商务部与英国贸工部在伦敦举行中英经济贸易联合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美国贸易代表波特曼也于同日在伦敦参加一个世贸组织小组会议。借此机会,在进行了最后的磋商后,中美双方最终签署了有关协议。(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