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7日讯 记者许志峰报道:国家工商总局近期对全国部分电视和报纸第三季度的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经过半年多的广告市场专项整治,严重虚假违法广告数量进一步减少。但一些药品、医疗广告还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治愈率、使用患者名义作证明等问题,如使用“攻克”、“彻底解决”、“根治”等用语;一些食品、减肥保健品及消字号的产品广告存在宣传增强性功能、使用消费者名义作证明、宣传治疗作用等现象。
国家工商总局公告了几例典型违法广告:
《燕赵都市报》2005年9月17日21版发布“AN奥复康”保健食品广告,称该产品“100%用于前列腺疾病、ED”、“消除前列腺疾病,天天见奇效”,并使用消费者名义证明该产品的治疗作用。
《每日新报》2005年9月15日29版发布“千精鼎”药品广告,称该产品“彻底解决男人问题”、“一天两粒千精鼎,轻松成就真男人”,超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范围。
《三湘都市报》2005年9月17日7版发布“凤保宁”保健用品广告。该产品属非药品,但广告中宣传该产品适合多种妇科病患者使用,并使用多名消费者名义证明该产品疗效。
《大连晚报》2005年9月17日A11版发布“第一夫人”(免疫识别洁身剂)广告。该产品属于消毒用品,但广告中称“第一夫人,妇科专家”,并使用多名消费者名义证明该产品疗效。
《齐鲁晚报》2005年9月15日B2版发布济南华康医院医疗广告,称“让男人彻底告别前列腺炎”,并以专家名义宣传成功治愈3万余例前列腺患者。
《南国都市报》2005年9月16日5版发布“强力胶囊”保健食品广告,称“强力胶囊拯救男性健康,让男人动力十足”,超范围宣传保健功能,使用多名消费者名义暗示增强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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