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去年清出资产损失3521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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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 09:42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11月7日讯 记者 辛红 去年181家中央企业通过清产核资清理出资产损失3521.2亿元,国资委基本核实了中央企业的资产质量,掌握了多年积累起来的不良资产底数。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今天在中央企业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和处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上述表示。 国资委自2003年成立以来就着手摸清央企的家底,通过去年的清产核资,共清理出181家中央企业资产损失3521.2亿元,其中应收款项的呆坏账损失约占损失总额的40%;因实
李荣融表示,这个数字并非最终的事实损失,可清理和可追索的债权、投资和实物资产损失所占比重较大,若追索措施得力,有相当一部分是可以收回的。如果按照可收回20%到30%计算,总额可达800亿到900亿元。 李荣融表示,央企必须加强不良资产管理,按照账销案存的资产管理有关规则,加大不良资产催收追缴和清理回收的工作力度,并建立和完善企业不良资产账销案存管理、不良资产日常监管、资产损失日常处理和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等制度,构建企业不良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