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不节能 新建住宅不能交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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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 09:2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记者吴宇航)昨日记者获悉,《成都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从今年12月1日开始施行,建筑节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将被纳入竣工验收内容。凡新建住宅必须强制达到50%的节能标准,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查通过。而对工程监理违反《规定》,将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用能技术和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及材料按照合格签字的,最高将被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规定》提出:建设单位应按照建筑节能的标准委托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监理,不得降低标准,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开发商销售新建商品住宅时,应将建筑节能基本信息载入《住宅使用说明书》,销售新建公共建筑应当提供建筑节能说明,注明建筑物已采取的节能措施和相应的保护要求。据悉,今后成都市行政辖区内所有新建和改扩建的住宅、公共建筑工程项目(除农村自建住宅外)都必须遵守此《规定》。《规定》明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时将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内容。对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不予通过。同时,对于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违反建筑节能规定的项目,政府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改正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处罚对象包括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 据悉,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在相关发文中提出:政府部门要推广节能建筑的扶持政策,鼓励采购新型墙体材料,引导房地产开发商自觉建造节能建筑。力争在明年内,实现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公共、居住建筑达到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率50%的设计标准;力争到2010年,达到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率65%的地方标准。声音顺应建筑节能者政府力助 成都市建委主任翁大伟日前谈建筑节能推广工作时谈到:推广节能建筑对于开发商而言,更多的是机会问题而不是成本问题,应该是全力去顺应它。他表示,今后政府主管部门将为主动推广建筑节能的公司持续营造一个更优越的发展空间,给予一定政策支持;而对于抵制或变相抵制建筑节能的开发商,政府部门将在建筑施工申报、建筑竣工审查等多个方面进行“钳制”。关键词:建筑节能 建筑节能是一个新型的技术领域,涉及建筑的结构、外墙、屋顶、门窗材料及太阳能、地热等自然能源的利用。大力推行节能建筑可以节约土地资源,大大降低建筑对能源的需求,减少因生产能源而产生的大量废气、粉尘等污染,缓解城市日益突出的“热岛效应”,保护生态环境。在不使用空调的情况下,节能建筑里夏季室内温度要比普通建筑低2~3摄氏度,冬季要高3~5摄氏度;使用空调时,也能在最短时间内达到预定温度,并保持更长久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