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工商总局曝光刊登违法广告媒体黑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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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 16:4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北京十一月七日电 (记者 刘长忠) 不法商贩借助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而一些媒体为利益所驱动,沆瀣一气,污染社会,坑害百姓。国家工商总局今天公布的一项最新监测结果显示,第二季度监测通报批评的某些媒体没有明显改进。 国家工商总局称,一些药品、医疗广告仍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治愈率、使用患者名义作证明等问题,如使用“攻克”、“彻底解决”、“根治”等用语;一些食品、减肥保健品
典型违法广告是:——《燕赵都市报》发布“AN奥复康”保健食品广告; ——《每日新报》发布“千精鼎”药品广告; ——《三湘都市报》发布“凤保宁”保健用品广告; ——《大连晚报》发布“第一夫人”(免疫识别洁身剂)广告。该产品属于消毒用品,但广告中称“第一夫人,妇科专家”,并使用多名消费者名义证明该产品治疗多种妇科病的功能和疗效; ——《齐鲁晚报》发布济南华康医院医疗广告,称“让男人彻底告别前列腺炎”,并以专家名义宣传成功治愈三万余例前列腺患者,使用患者名义证明治疗效果; ——《南国都市报》发布“强力胶囊”保健食品广告,称“强力胶囊拯救男性健康,让男人动力十足”,超范围宣传保健功能,使用多名消费者名义暗示增强性功能,改善性生活。 以上广告均违反了国家药品、食品以及相关的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据悉,国家工商总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长抓不懈,本次对全国部分电视和报纸第三季度的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监测,重点抽查了药品、食品、医疗服务、化妆品及美容服务广告,结果表明,报纸、电视广告总体情况继续好转,严重虚假违法广告数量进一步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