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呼吁大力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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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 14:14 经济参考报 | |||||||||
针对建筑业履约意识薄弱和信誉观念淡薄 本报讯“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中,市场主体履约意识薄弱,信誉观念淡薄,行为不规范,工程转包、挂靠、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偷工减料等现象屡见不鲜,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严重制约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针对建筑市场的诸多顽症,在25日召开的“中国工程担保论坛”上,建设部官员、专家和企业一致呼吁大力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据介绍,1999年,建设部启动了我国建筑工程担保制度的试点工作。几年来,北京、天津、深圳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工程担保的管理办法,使工程担保制度在工程设计、监理、施工总承包等领域得以广泛应用。许多国家重点工程如国家大剧院、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奥运会场馆等都实行了工程担保。 建设部副部长黄卫说,目前我国正处在建设高峰时期,不仅建设规模大,工程建设的复杂程度也远远超过以往。但我国建筑市场发育不完善严重制约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黄卫指出,建立和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是我国建设主管部门长期以来解决控制工程风险,保证工程质量,遏制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以及减少或避免工程建设安全事故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建设主管部门在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一项重要部署。 对于工程担保制度遏制“双拖欠”问题,北京华远集团董事长任志强认为,农民工工资拖欠大多因为委托方工程款拖欠。当要求委托方必须提供工程付款履约担保时,工程款的支付就得到了保证。施工方有了付款的担保,加上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已作为履约保证的一部分,也就不会出现对农民工的工资拖欠和委托施工中的工程款拖欠问题。 正是基于工程担保制度的种种优势,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已成大势所趋。但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司长王素卿同时指出,目前,仍有工程担保机构不够发育、工程担保形式单一、现金担保比例过重、反担保形式单一、信用担保机制远未建立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 王素卿对记者说,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已把“加快推进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得建设,大力推行工程担保制度”作为2005年工作重点之一。同时,将进一步完善管理规定,促进立法进程,依法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积极培育专业化担保机构,建立对工程担保机构的监管体系,规范工程担保市场;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工程担保快速发展,并加强对工程担保品种和模式的深入调研。 作者::李佳鹏 (来源:经济参考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