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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坑害消费者就给谁曝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 11:42 天津日报

  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公示制度昨在本市试行梁素梅金媛

  公示范围:一类是损害不特定多数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另一类是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且拒不承担相关责任的行为

  本报讯 (记者梁素梅实习生金媛)由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制定的《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进行公示的制度》于昨日试行。

  公示规定,消协可以向社会揭露、批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披露经核实的消费者投诉情况。公示范围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损害不特定多数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如经营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发布虚假广告等;另一类是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且拒不承担相关责任的行为,如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做、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推诿、拖延,超过30日不予解决等行为。此公示制度履行严格的程序,并通过媒体、召开公示会等途径与方法来进行。

  首批公示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暖气跑水淹地板“盼盼”逃跑不负责

  由于“盼盼”

散热器的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的标准进行安装,致使消费者马丽娜家中的暖气出现跑水问题,造成130平方米实木地板和部分电器、照相机等物品被热水浸泡,直接损失2万余元。马丽娜将情况通知盼盼公司后,该公司派负责人和安装人员到现场查看,后安装人员以到楼下吸烟为由,借故离开现场,消协几次调解,“盼盼”始终不露面。最后由商家补偿消费者5000元。

  案例二:“唐璜”

装修泡地板推卸责任拒赔偿

  消费者王雨生前年与唐璜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并进行装修,今年3月发现下水管道漏水,造成地板被泡大面积变形。王先生向唐璜公司要求赔偿,但该公司赔付的款额与实际损失相差太大。王先生5月向消协投诉,但经一个多月的协商调解,唐璜公司一再推卸责任,问题至今未解决。

  案例三:“貂油黑发膏”伤人商家赔偿敷衍了事

  消费者蔡琪今年4月在中联百盛购物中心购买一盒广东顺德生产的“貂油黑发膏”,染发后出现过敏反应,经医院诊断为接触性皮炎,消费者为此花费1000余元。消协调解时,销售商不但不配合调查,还极力推卸应负的责任,使调解工作难以进行。

  案例四:

婚纱影楼设陷阱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消费者卢静今年4月到乔治玛丽婚纱影楼约定照一套1680元的婚纱摄影,并交500元定金,订单上注明“提供精品礼服四套”。但试装时却被告知百余套的婚纱礼服中只有几十套是“精品礼服”,选择其它服装每套要加300元。此案后经和平消协调解,影楼将定金退回。

  案例五:“三包”打折扣“美的”店大架子大

  消费者赵颉去年10月在河北区大中电器城购买三台“美的”空调。其中一台空调不到一年就三次出现问题,最后一次维修不了,消费者多次要求更换机器均未得到答复。在消协的多次催促下,问题仍拖至半个月后才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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