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黛 发自北京
昨天,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出通知:自2005年8月1日起,对目前仍在征收出口关税、2005年7月20日起受到欧盟进口数量限制的17种纺织品停止征收出口关税。经过此次调整,目前仍在征收出口关税的纺织品尚有51种。
这是继6月1日起,对81种纺织品停止征收出口关税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再次大面积地扩大停止征收出口关税产品品种。“这反映了在欧盟对中国纺织品进行进口数量限制时国家的态度:你给我的企业施加压力,我就给我的企业减压。”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此前的5月31日,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在国务院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纺织业是中国非常重要的产业,涉及的直接就业人口大约有1900万人,相关的就业人口更多。所以,欧美对中国的纺织品设限给中国的损失是直接的。正因如此,薄熙来将停征出口关税的举动解释为“你给我们的企业加上半斤的压力,我就要给它撤掉八两的负担”。
同样,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吴国蔚教授也对记者说,在国际贸易的各种争端中,各国都会实施一些你来我往的应对措施,包括配额限制和关税等,其基本出发点是为了维护自己的产业和企业的利益。而欧盟的进口数量限制,直接影响到了中国的纺织品企业利益。
“很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都是刚刚起步,规模不大,竞争力不强,在面临着国际化竞争甚至是不公平待遇时,自然需要国家的支持和帮助。而国家对出口关税的停征也正是对纺织品继续生产和出口的支持举措。”吴国蔚说。
而与欧盟的多次贸易争端,也让吴国蔚教授认为,调整关税不是永远可行的办法,“即使是欧盟取消了限制后,我们还要有节制有步骤地控制纺织品出口量。我们需要做的是产品结构上的调整,提高产品附加值和技术含量,而不再是以数量取胜。那时,企业也会具有自己的竞争力,不必依靠国家的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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