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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正式启动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 20:3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25日电 (记者 刘铮) 由于目前四个主产省早籼稻市场价格已低于每斤0.70元的最低收购价水平,经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决定,自7月28日起,正式启动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记者25日从国家粮食局了解到,启动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将由指定收购库点按最低收购价挂牌收购,以稳定稻谷市场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此前印发了《2005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并对外公布了指定收购库点名单。

  根据预案,今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为每斤0.70元,与去年持平。实行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地区为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四省。在早籼稻上市季节,当主产区市场价格每斤低于0.70元时,由指定的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省级储备粮企业,按中等品质每斤0.70元挂牌收购2005年生产的早籼稻。

  预案规定,农民售粮高峰过后,如早籼稻市场价格仍稳定在最低收购价水平之上,指定企业方可停止挂牌收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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