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收回闲置土地400亩 征收土地闲置费201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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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 10:45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京7月22日电 (记者 邓华宁) 南京市国土部门自今年5月19日开展闲置土地大检查以来,已依法回收闲置土地400多亩,征收土地闲置费201万元。 南京市国土局法规处负责人对记者介绍,南京市今年出台了《关于调整土地闲置费征收政策促进闲置土地利用有关
问题的通知》,对闲置土地的清查于今年5月19日正式启动。国土部门通过企业申报、群众举报、执法检查、电脑信息和人大政协提案等多个途径了解土地使用情况。目前共接到15起群众举报,已逐一查实。上半年,国土部门还对全市1992年以来供出的2200余宗地块,进行“地毯式”排查。 据透露,目前国土部门已下发闲置土地处置告知书9份,上报征收土地闲置费案件3宗,征收闲置费201万元,依法收回闲置多年的工业用地400多亩。下半年,南京市仍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特别要加大对经营性闲置土地的处理力度。对闲置2年以上,但地块开发建设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的土地,经批准可延迟不超过6个月的,按规定收取土地闲置费;到期后,仍未动工开发建设的,经政府批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土地闲置1年以上2年以下的,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开发商无力开发的地块,将被纳入土地储备库,重新组织供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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