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郑久平 贵阳报道) 贵阳作为贵州的省会城市,虽然人均收入水平不高,但房屋价格却不低。今年二季度,贵阳主城区平均房价在3100元左右,而2004年贵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刚接近9000元,平均房价收入比在20倍以上,控制房价的压力和难度都较大。
为落实国家调控房价的政策,贵阳市政府近日出台了《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切实稳定住房价格通知精神的实施意见》,从稳定房价、控制城市中心区住宅建设、改善商品房供应结构、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调控。
该意见规定,今后将控制中心区的住宅建设,住宅建设重点由中心区向新城区、郊区转移。为改善商品房供应结构,政府部门对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将予以优先审查规划。针对普通商品住房判定标准缺失的问题,该意见明确指出,普通住房的条件是住宅小区建设容积率在1.2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市民购买达到条件的住房,可以在信贷、税收、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等方面获得优惠政策支持。
为控制房屋价格的非正常增长,商品房销售严格执行《贵州省城镇住宅商品房交易明码标准暂行规定》,对价格涨幅超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一定幅度的,经省政府批准后将采取“价格干预措施”。严格实行实名制购房合同登记,同时,禁止个人将预购的未竣工商品房再行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