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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定价药品目录扩军 发改委铺路新一轮药品降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 14:31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陈楫宝 实习记者 齐薇薇

  国家发改委酝酿多时的近年最大幅度的药品降价方案最终没有在6月底出台,据说是由于该降价方案草案遭到来自不同利益方的反对,推迟出笼。代之而来的,则是推出新国家定价药品目录,并大幅度“扩军”。

  新医保目录“扩军”

  7月14日,国家发改委在其网站上公布了新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对政府制定价格药品范围、形式和权限进行了调整,并将于8月1日起正式执行。

  修订后的政府制定价格药品目录,品种数量由原来的1500种左右扩大到2400种左右。除医保目录确定的2100种报销药品外,还有麻醉类、精神类、免疫类和计划避孕药具等约300种药品。

  这是过去5年中,定价药品目录最大规模的一次“扩军”。

  2001年,我国政府定价的药品只有103个品种。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2004年9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将报销药品品种从1300种左右调到2100种左右,所以政府制定价格药品范围也需要做相应调整。

  此次《目录》公布的同时,发改委再次明确规定,纳入政府制定价格范围的药品,除少数特殊品种实行政府定价,不允许企业自行调整价格外,其他药品均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公布最高零售价,经营者可以此为基础,根据市场竞争情况降价销售,降价幅度不限。

  而报销药品,中央负责制定其中的处方药价格,地方负责制定非处方药价格。中央制定价格药品,属于政府指导价的,允许地方根据本地实际购销等情况,本着有利于减轻群众负担的原则,降低在本地区执行的最高零售价。

  为药品降价铺路?

  此次国家定价药品目录大幅度扩军,被业界解读为下一轮历史上最大幅度的药品降价铺路,做热身运动。

  从今年4月开始,社会各方面对国家发改委药品新一轮降价方案的关注就随着夏季的到来不断升温。

  5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召集全国各地物价部门医药价格处负责人进行了降价方案最后一轮定稿的讨论。但是,由于遭到来自社会各方商业利益力量的反对,该方案一直没有最终定稿出台。

  据知情人士透露,根据该方案,将对进入医保目录的16个抗感染药物和6个新品种大规模降价,平均降幅在60%以上,个别降幅将达到93%,此次降价幅度为历年来最高,不论仿制药还是原研药,都被纳入该方案,但考虑到知识产权保护因素,原研药的降价幅度较小。

  本次国家发改委酝酿的降价所指向的22个品种全部是医保目录品种,其中包括头孢曲松、头孢哌酮等16个高端抗生素品种,这16个品种中又有11个已经过几轮降价。去年开始降价的头孢曲松、头孢哌酮、克林霉素等品种这次也面临再次降价。名单中另外6个品种均为最新进入医保目录的产品。

  由此,医保目录和政府定价药品范围的扩大在为降价铺路,似乎顺理成章。但是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朱长浩认为,这是两码事,是国家部委工作的不同方面,但同时,各项工作又是前后相继,相辅相成的。

  不管两者有无因果关系,近年来,药品降价已成为常态,新一轮药品降价风暴似乎不可避免。

  而与以往历次药品降价不同,这次降低的价格是患者从医院拿到的终端药价,而不是制药企业的药品出厂价。

  发改委一官员表示,挤压药品流通环节产生的泡沫是国家政策不可逆转的发展方向。

  但是,降价对国内的制药企业,特别是抗生素制药企业仍将造成重大打击。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4年,医药工业利润比全国工业利润率低了26.24%,整体情况不佳。石药集团、江山制药等大型抗生素生产企业的利润下滑都接近50%,新华、鲁抗甚至更低。而根据上海医药行业协会提供的数据,1~5月份上海制药企业亏损面达到30%。同时,国内抗生素巨头山东新华制药、华北制药都出现大幅亏损。

  5月中旬,以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和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为首的24家行业协会,联名向国务院递交了《对价格工作和22种药品降价的意见和建议》。他们建议此次药品的降价幅度应控制在20%以内。

  据称,国家发改委接到该份上书建议后,表示将对降价幅度再进行研究。目前,具体的方案还没有最后敲定。

  政府定价得失之间

  国务院政策研究室的报告称,在近几年医院的总收入中,药费收入占60%左右,少数中小医院高达70%至80%。

  国家先后十几次降低药品价格,并把国家定价的药品从2001年以前的103种扩大到目前的1000多种,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药品价格居高不下的问题。

  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府几次三番打击药价虚高,但医药或药店乃至中间商可以选择的替代品仍很多,在目前医院掌控市场主动权的情况下,医院不会自动放弃利润,压缩的药价必然向上游延伸,最终,降价的板子打在了生产企业的身上。药企既不能与政府讨价还价,也不敢得罪掌握自己经济命脉的医院、药店,于是,一旦企业认为无利可图,就将降价药更改规格、剂型,或者干脆停产转产,转而生产利润较高的产品,致使降价的廉价药难觅踪影,而患者更加无从选择。

  朱长浩表示,政府一方面屡屡降价,一方面又允许以药养医,这本身就是一个矛盾。

  此外,政府现行定价方法存在较大问题:定价依据难以测定,政府也无法掌握企业的真实成本。国务院政策研究室报告称,政府定价部门对生产企业虚列成本、多计费用缺少有效的审查和监管手段,处于成本价格信息严重不对称的地位,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定的价格或制定的最高限价,常常大大高于市场成交价,留下了过大的价格空间。

  中国价格学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黄燕芬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强化管理和开放市场并不矛盾,只是某一时期侧重点的不同,政府定价旨在维持市场秩序,但由于我国医药市场机制还不健全,政府具体的定价行为更多的时候只是一种权宜之计,随着市场不断成熟,药价还是应该逐步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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