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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经时评两难处境中的房产调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 08:1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自3月26日国务院调控楼市的“国八条”出台,至今已逾百日。但是,人们发现尽管宏观调控的“组合拳”不断出击,但房价高位运行的现状并没有太大的改变。但不能不指出,当前房价高位坚挺的状况,实在是太多的因素所造成,欲降不能。

  房地产市场的主体有三:一是政府部门;二是企业;三是居民。而眼下这些不同主体之间错综复杂的博弈关系,事实上已经一定程度上消解了房产政策的调控力度,使房价下跌
的动力不足。

  明白人都能看到,地方政府其实也是房地产市场利益的分配者。对于很多地方政府来说,土地收益已经是起支柱作用的第二财政。房价一高,土地出让金就高,来自房地产市场的交易收费也高。相反,房价大跌,必然传导到土地收益,使政府的一大财源大大缩减。高位运行的房价,不仅可以吹大当地的GDP数据,还能为城市建设筹集更多的资金,为官员的政绩和升迁增添筹码。目前全国的房地产市场千差万别,那些成长性很强的地区,当地政府难免对房产调控有抵触情绪。

  金融机构更有说不出的苦衷。当前,银行的信贷资金相当一部分已经注入到房地产业,银行与房地产业已经成为一条绳子上的蚂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房价下跌,极可能直接影响到银行信贷资金的回笼,更可能造成大面积的不良资产,影响到整个金融系统的良性运行。而现在大多数商业银行都属国有,国家必须避免拿砖头砸自己的脚。

  不同居民群体利益需要兼顾。对于有购房意愿的未购房居民来说,房价下跌当然求之不得,但是对于已购房的居民来说,房价下跌,就意味着他们的资产缩水。所以,从社会稳定出发,房产调控必须掌握分寸,必须追求“软着陆”,不能伤及无辜而引发剧烈的社会矛盾。

  由此可见,目前房产调控处在两难中,瞻前必须顾后,并非一味的价格打压得越低越好,理想的状态是打压投机性需求,抑制投资性需求,鼓励合理需求,使房价上涨幅度逐步减缓,并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区间。

  作者:廖述毅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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