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暑期的来临,再加上今年国家提出积极发展红色旅游,暑运需求将更加旺盛,对旅客而言,如果机票遗失了,确实很麻烦。为解决旅客机票遗失的问题,南航海南分公司工作人员为旅客提供了以下方法(南航仅受理南航有效机票的报失),供旅客参考。
旅客的机票全部或部分遗失,旅客应以书面形式尽快向南航申请报失。旅客须出示其有效身份证件及有旅客签名的关于遗失机票情况的书面说明,应包括遗失过程简述及原购票
的日期、地点、遗失客票上的航程、航班号、乘机日期以及足以证实该客票遗失的其他资料或证明。上述由旅客提供的所有证件和证明均为原件。如申请报失者不是旅客本人,需出示旅客本人和报失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遗失的团体机票或对退款有限制的机票的报失手续必须在停止办理乘机手续前办理。
南航在接到旅客报失申请后,协助旅客填写《中国南方航空公司遗失票证报失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旅客须在《申请书》上签字确认,一式三份,受理遗失票证报失的部门将备案资料与每份《申请书》附在一起,旅客保存一份。
在经过十二个月后的三十天内,旅客需提供与机票必须符合的有关身份证件和《申请书》原件及上述的相关备案资料外,在遗失机票没有被冒用、冒退或冒领的情况下,可办理相关退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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