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福建省发改委制定出台了《福建省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全省风电前期开发管理,实现风电场统筹规划、有序开发、分步实施、协调发展的目标,让福建的风电开发“乘风”而上,大力发展绿色能源,为福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能源支持。
福建省开发利用风能起步较早,1977年就是国家重点资助首批开发风能省份之一。经
过长期努力,八十年代中期试制并在平潭岛建设安装国产55千瓦风电机组,并入地区电网,经试运行考验取得成功,这是当时国内自行设计制造并运行的最大风力发电机组。后来又试制了200千瓦风电机组,投入运行,也是国家重点科研项目之一。据初步估算,福建全省陆地风能资源总储量为4131万千瓦,技术开发量为607万千瓦。福建风能资源虽丰富,但开发规模还比较小,到目前为止,只有平潭长江澳一期和东山澳仔山两个风电场,10台装机计1.2万千瓦。全省已批准建设的风电项目有3个,即平潭长江澳二期风电场、漳浦六鳌风电场以及莆田南日岛后山仔风电场,总建设规模13.9万千瓦。
《管理办法》将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分为风能资源评估、风电场工程规划、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四个阶段。福建省发改委负责全省风电发展规划的编制、风电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工作和项目开发权的管理、风电项目的核准等。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作为全省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技术管理单位,负责全省风电场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技术管理,并负责建立和维护风电场工程数据库。《管理办法》同时还规定,凡未列入全省风电场工程规划的项目将不授予项目开发权,也不予核准。任何企业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开展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工作。而获得风电场项目开发权的企业必须按招标或授权要求进行建设,未经原授权机关许可,不得进行开发权转让。在风电场项目建设的核准上,省发改委明确装机规模在5万KW及以上的风电项目报国家发改委申请核准,装机规模在5万千瓦以下的由省发改委核准。
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作为全省风电工程建设的技术咨询中心,近年来在风力发电领域卓有成效的工作获得了省政府能源主管部门的肯定。在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的全国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中,承担着福建省风电场场址选择、工程规划、预可行性研究等工作,并负责风电场风能资源测量和评估的归口管理,有关数据库的建设等等,其多项研究成果填补了省内空白,2005年初专门成立了风电技术发展咨询中心,进一步做好福建省风电建设的各项前期工作。(本网记者林光华 通讯员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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