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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籼稻最低收购价与去年持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 09:52 经济参考报

  新华社北京7月18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8日对外宣布,今年继续实行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早籼稻最低收购价为每斤0.70元,与去年持平。

  据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解释,实行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地区为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四省。在早籼稻上市季节,当主产区产地市场收购价出现每斤低于0.70元时,由指定的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省级储备粮公司,按中等品质每斤0.70元挂牌收购,直至市
场价格回升到0.70元以上为止。

  这位负责人要求,粮食流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所有取得入市资格的粮食企业,都要积极收购农民交售的早籼稻。

  记者从发展改革委了解到,稻谷是我国目前市场供求矛盾比较突出的品种。去年我国稻谷增产300亿斤左右,但供求仍有较大缺口。继续对早籼稻实行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对鼓励农民增加早籼稻种植面积,增加稻谷产量,稳定农民收入都具有重要意义。

  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已经制定了2005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近日将对外公布实施。

  作者:刘铮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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