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新房本来是一件非常令人高兴的事。可是,聂女士却因此而烦恼。最近,她在汇景·樱桃季买的一套小户型住宅交房了,但她发现实际房型与合同附件中的房屋平面图不一致,并且没有人事先通知她。购房者茫然:交房了,户型变了?
7月10日下午,记者前往位于外双楠的汇景·樱桃季,聂女士带记者来到了她所购买的1幢6层02号房。据聂女士介绍,她购买的住宅户型为L型,刚好是她家对面房牌号为01号的
户型,两间房子的户型刚好相反。按照她购房合同中的房屋平面图显示,实际的房屋厨房和卫生间互换了位置,窗户也由朝东变成了朝西。在该楼盘宣传册的户型示意图中,记者发现L型户型只有一种,没有找到与聂女士房屋符合的户型示意图。聂女士称,开发商对户型做出改变并没有及时通知她,这幢楼朝西一面的户型和她家一样,都是与宣传册上的相反。记者在现场碰到一位买了5楼02号房的业主,据他称,他的户型也与合同中的不符,但事先开发商告知了他。开发商反应:对不起!
记者当即来到了汇景·樱桃季的售楼处,找到了当初卖房子给聂女士的售楼小姐田小姐。田小姐称,公司所给的户型图上,的确没有聂女士所购房屋的户型图。负责销售的王经理也对此事给客户造成的困扰表示歉意,并且当场提出解决的方案:聂女士房屋的实际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登记面积,公司作为补偿将不会收取超出部分面积的房价款。聂女士最终接受了该解决方案。律师提醒:看清合同中的户型图
泰和泰刘俊律师认为,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该要求开发商明确出示标准合同附件中的房屋平面图,而不应该以开发商宣传册上的户型示意图为准。如果交房时户型与约定有出入,开发商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而交房时户型与合同约定不一致,也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不影响房屋使用功能和质量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对缺陷部分进行整改或按照合同约定由开发商酌情作出赔偿;一种是户型的不一致影响了房屋功能、质量,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实习记者唐柳资料链接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其中包括“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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