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国际快递巨头声明要求中国邮政政企分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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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 07:39 第一财经日报 | |||||||||
四大国际快递公司委托CAPEC发表声明,要求中国邮政企业分业经营,限制邮政专营,建立独立的监管部门 本报记者 陈姗姗 发自上海 正在邮政改革方案频频见诸报端有望年内落实之时,昨日,四大国际快递公司首次通
CAPEC成立于1996年,代表德国敦豪(DHL)、美国联合包裹(UPS)、美国联邦快递(FEDEX)、荷兰天地快运(TNT)等世界主要的一体化快递公司在亚太地区的利益。在声明中,CAPEC再次对《邮政法》修改最敏感的部分提出建议,要求邮政企业分业经营、限制邮政专营和建立独立的监管部门。 声明指出,中国邮政应该实行分业经营:在监管框架中明确区分普遍服务义务的邮政服务和其他业务,包括快递服务和物流业务。而非属于普遍服务范畴的业务不得享受任何补贴或资助。 声明认为,为了鼓励良性竞争,增加消费者的服务选择,邮政专营应当尽可能地限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初期应使用重量和价格相结合的方法来界定邮政专营的范围,即邮政专营范围应限定为重量少于350克、价格低于国内最短距离最快的标准类国内邮件3倍的信件。此前,《邮政法》修改草案第六稿规定350克以下业务就属于邮政专营,这意味着部分快递也被限制为普遍服务业务,纳入中国邮政的专营范围。 另外,CAPEC还认为,应当设立独立公正的监管机构,建立邮政行业的监管部门,使邮政监管部门、国家邮政经营部门和其他政府主管部门之间实现完全、透明的分开。邮政监管部门只对邮政普遍服务提供商提供管辖权,一般性质的运输和快递业务(无论国内、国际业务)均不归属邮政监管部门管辖。 CAPEC指出,有关邮政改革的每一阶段的所有商讨工作,应当做到充分透明,让包括国际快递商和物流提供商在内的各利益关系方都有机会公开发表意见。 目前,四大国际快递在中国主要从事国际快递业务。短短十几年间,他们已经占据了中国国际快递业务80%的市场份额。 CAPEC方面称,随着政府邮政改革工作的推进,四大国际快递提出的一系列建议,根本的信念是为了在中国的快递服务领域引进公平竞争的机制,只有在中国建立充满活力和竞争的快递业,才有利于中国经济的发展。 而业内人士认为,四大国际快递首次发表声明,就是希望通过邮政改革,插手信函业务,同时也意味着他们即将开始在中国的新一轮“圈地”运动。 据了解,关于邮政改革的方案,主要集中在政企分开的体制改革方面:邮政改革后将组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并成立一个邮政监管机构——邮政管理局。国家邮政局将剥离企业经营职能,把经营管理权交给新组建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政管理局则对这个集团公司的运作进行监督。从而有利于解决原来的邮政局既开展具体业务、又对其他同行进行监管的弊端。 而更敏感的邮政专营规定将主要由一直在修订的《邮政法》来完成,但由于牵涉到各方利益,《邮政法》修改草案历经18年、六易其稿,至今尚未正式公布。 上海邮电经济研究会副会长高仰止告诉记者,由于信件业务还属于政府职责内的“公共服务”,因此不可以完全市场化。目前,世界上的邮政基本业务按成本核算都是亏损的,都由政府用不同的方式加以贴补。 而在中国,信函业务收入占邮政业务收入的比重逐年减少,现在已经不足10%,有些地区甚至已经不到5%,邮政业内在信函业务上花费的精力和投入也比较少,这与现行《邮政法》中没有规定普遍服务的应有的权利,没有规定资金来源、补偿机制等有很大关系。 高仰止介绍,为保障邮件安全,各国政府均投入了大量资金给邮政拨款,而我国邮政业从未得到政府在这方面的专项投入,邮政资费作为邮政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始终没有建立合理的形成机制,价格和价值严重背离。 而事实上,现在关于邮政改革的讨论,大多集中在体制改革上,而对机制和法制的改革不太重视。因此,国家发改委提出建立和完善邮政的四大机制(普遍服务机制、特殊服务机制、安全保障机制以及价格形成机制)应该是当务之急。高仰止说,目前,将邮政普遍服务补偿纳入《邮政法》,明确补偿项目、补偿标准以及补偿资金的来源更是重中之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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