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旅游局出台7条措施规范市场,我省有5家旅行社可能被“开除”
本报讯 (记者 尚琴萍) 昨日,甘肃省旅游局召开全省旅游出境工作会议,提出在今年下半年,我省将积极响应国家旅游局的有关精神,采取与之相应的7条措施规范我省旅游市场。重点查处“黑社”、甩团、扣团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分之二旅游市场没法管
据了解,在甘肃旅游行业管理中,首先是行业管理面临着市场挑战,有许多实际从事旅游业务的机构都不在行业管理范围,如网站、俱乐部、中介、老干办等,这些业务构成了一个旅行业务的大范围市场,但通过旅行社做的业务不到整个业务量的三分之一,即目前对旅游行业的管理只管了市场的三分之一,而三分之二无从管理。另外,在管理范围内的一些旅行社还存在产业组织分散、企业管理落后等问题。
缴质保金不足不得经营
昨日,甘肃省旅游局对今年下半年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提出7条措施。首先,根据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标准,今后省旅游局将调查旅行社缴纳质量保证金的情况,若出境组团社不足160万,国际社不足60万,国内社不足10万元时,国家旅游局和省旅游局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和取消其经营资格。据悉,目前,我省的个别地州市可能有5家左右的旅行社因没缴纳能力而被取消经营资格。
门市部不得独立组团
其次,要查处出境游组团社转让或变相转让经营权的问题及组织到未开放旅游目的地国家旅游等违规行为。同时,目前,由于我省有些旅行社设立的门市部只收管理费,没有坚持四统一原则,某些门市部实际上成了没有注册资金、不缴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对此,省旅游局强调,要加强对门市部的管理,门市部不得从事独立组团业务。
规范广告严查“黑导”
针对一些旅行社杜撰荣誉称号等做法,省旅游局起草了《甘肃省旅行社业务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在颁发后,这些违规广告行为将会受到约束和处罚。同时,有些旅行社对省旅游局制定的出境和国内旅游合同范本没很好的执行,今后,针对有些旅行社内部管理混乱、强迫自费项目、甩团等问题,我省各级旅游部门都将严处,并重点查处“黑社”、甩团、扣团等违法违规行为。另外,还要加大对导游员的检查和管理力度,重点查处“黑导”、私拿回扣、索要小费、强迫购物、欺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