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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夺回被台抢注的黄鹤楼商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 13:39 法制日报

  本报武汉7月14日电 (周刚 兰佳佳 记者 胡新桥)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位于长江之滨的黄鹤楼是武汉的标志,然而,“黄鹤楼”商标却在我国台湾地区被人抢注。昨日,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武汉企业经过近一年的抗争,重新夺回了这一商标。

  据介绍,去年6月,武汉烟草集团着手“黄鹤楼”卷烟商标的海外注册事宜时,却发现已有人在台湾智慧财产局申请注册“黄鹤楼”(字样及拼音)商标,且该申请已于当年5月
被列入“商标公报”。

  当时正好在3个月的商标异议期限内,武烟集团立即向台方提出商标异议。今年3月,武烟集团又向其提交“商标异议申请补正书”,对“黄鹤楼”香烟近几年的销售额、上亿元的广告投入进行举证。

  本月5日,台湾智慧财产局下达了商标异议审定书,对被异议人抢注的“黄鹤楼”(字样及拼音)商标予以撤销。

  据了解,目前国内商标进入了被境外抢注的高峰期,驰名商标、知名商标和产地识别标志是境外抢注的热门,国内企业因此蒙受巨额损失。

  就黄鹤楼商标的失而复得,记者采访了武汉大学宁立志教授。宁教授致力于知识产权的研究,他指出,企业进军海外市场时,在保护自己商标方面应该做好以下3个工作。

  首先,要强化“商标先行”意识。根据“自愿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企业应对已经在境外进行交易的商标及时“补过”、尽快注册,对即将打入海外市场的商标提前注册。

  其次,适当构筑防御体系。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册,以免被职业商标炒家抢注。

  再次,加强海内外市场监测。企业应密切关注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要及时提出异议或争议;应委托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市场追踪监测,及时搜集侵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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