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公布政府定价药品增至2400种
本报记者 江金骐 报道 国家发展改革委昨天公布了新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对政府制定价格药品范围、形式和权限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政府制定价格药品目录,品种数量由原来的1500种左右扩大到2400种左右。
“2400种药品由政府定价,是一种进步牞但与老百姓用药需求还有距离。”国家基本药物评审专家杨光先生说,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国家定价的药品占总数的1/3以上。去年9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将报销药品品种从1300种左右调到2100种左右,所以,由政府制定价格的药品范围,这次也做了相应调整。其中,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药品品种,应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将于8月1日起正式执行的“定价药品目录”,除医保目录确定的2100种报销药品外,还有麻醉类、精神类、免疫类和计划避孕药具等约300种药品。
国家发展改革委强调,纳入政府制定价格范围的药品,除少数特殊品种实行政府定价,不允许企业自行调整价格外,其他药品均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公布最高零售价;对于报销的药品来说,中央负责制定其中的处方药价格,地方负责制定非处方药价格;中央制定价格药品,属于政府指导价的,允许地方根据本地实际购销等情况,降低在本地区执行的最高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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