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颢
当不少地方政府看到悉心培养起来的“支柱产业”在宏观调控中经受洗礼时,当房地产个人消费信贷出现负增长、房地产交易大幅萎缩、房地产中介机构纷纷关门之时,当与房地产相关的一些产业如钢铁、水泥等价格急剧下落时,不少地方政府、有不少房地产开发商,甚至于不少经济学家都在怀疑这次的房地产新政是不是已经大见成效了,是不是对房地产
的宏观调控该收手了。就如最近不少媒体对宏观经济是通胀还是通缩的讨论,有人提出,本轮的宏观调控已经出现拐点,如果政府不对本轮宏观调控收手,那么中国经济出现新一轮的衰退也不可避免。因此,政府对房地产市场不是要调控,而是“救市”了。
对于上述的一些言论与看法,如果真的如有些人所理解的那样,那么这里就有一些问题值得人们来思考。首先,七部委的政策刚刚出台,房地产市场就头破血流了。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这只能说明或是这个市场本身就十分脆弱,根本就不需要政府之“手”来进行调控;或是中央对房地产市场过热判断不准确,国内房地产市场根本就不存在投资过热,不需要调控。
实际上,无论是从哪一个方面来说,上述两者都是不成立的。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早已在中央18号文件上作了清楚的确定,而且现实生活中房地产对经济的重要性早就显露,比如北京与上海,其房地产产值占GDP的比重已达20%以上。新政策后虽然有些地方的房地产投资已开始减缓,但全国大多数房地产市场仍是热火朝天。特别是北京,房价照样上升。像这样离谱的市场,市场出现调整也是必然,否则今后所导致的问题会更大。
对于中央对国内房地产市场的判断,尽管新政策来得晚了一些,但无论是从中央政策对国内房地产市场调整的决心,还是从出台政策对房地产调整的目标来说,此次调控的目标应该是十分明确的。这次房地产新政策,一是遏制投机性房地产炒作,整顿国内房地产市场;二是要调整国内房地产市场之结构,以便更大程度上满足广大民众住房之需要;三是建立中国住房保障体系。
房地产新政策后,一些地方的房地产炒作尽管有所收手,或正在静观其变,但是这些人根本就没有退出房地产市场,某些违法乱纪行为也没有受到法律的处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政府放弃房地产新政,新一轮的房地产炒作之风必然重起,而且可能会比上一轮的房地产炒作来得更猛,范围更为广泛。因此,对房地产市场炒作不可心慈手软,而一定要采取严厉法律制度来打击之。只有这样做,才能够把任意疯涨的房价遏制住。
另一方面,国内房地产市场结构之调整,这应该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如果事情还没有开始就希望让它停下来,则对政府的威信及民众的福利都是一种伤害。可以说,作为一个以人为本的政府,它的基本出发点就是如何为大多数人谋福利,就是如何通过政策来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
可以说,这次新政策本意就是这样。但是,谁都知道房地产是一个生产周期较长的市场。在这样的一个市场,其结构的调整并不是出台一个政策,颁布几条规定就能够一蹴而就的事情,有可能一两年后才具成效。
北京经济适用房销售暴露出一系列问题,民众对经济适用房销售意见为何如此大,其中的不合理、不公平的地方很多,但最大的问题就在于目前北京房地产市场的结构不合理,中低价水平的住房太少。如果北京市仅仅盯住经济适用房这点来解决这种供求关系,那么它永远是一个解不开的死结。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无论如何审查、信息透明化及监管都无济于事。而要解决这种供求矛盾,就得从根本上调整房地产市场的住房结构,为广大民众提供更多的中低价位的住房。
目前,国内许多地方的大多数民众,他们收入水平十分有限,他们无法承担高价格的住房。对于政府来说,房地产新政策绝不可半途而废。
资料显示,2005年1~5月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超过25%以上的有天津(29.0%)、河北(42.3%)、山西(40.2%)、内蒙古(44.5%)、黑龙江(28.8%)、江苏(42.2%)、安徽(46.1%)、江西(25.2%)、山东(51.7%)、河南(48.0%)、湖北(50.0%)、湖南(33.2%)、广西(26.4%)、海南(60.7%)、四川(43.5%)、贵州(41.4%)、云南(61.5%)、陕西(28.4%)等。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国内房地产投资过热早就从沿海地区、东部地区向内陆及全国蔓延。如果不能将房地产的新政策进行到底,今后房地产市场所面临的问题会比现在更大。全国的房地产市场泡沫非吹大不可。
在这次政策中,不同利益群体之间早已出现激烈博弈,房地产市场的既得利益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是不愿意政府推行新政策来触及其利益的。但是政府绝不可以此停止房地产新政的推行,否则伤害的不仅是政府威信,也伤害了广大民众的根本利益及房地产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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