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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处方药定价权下放易催生地方保护与市场乱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 10:24 南方日报

    非处方药定价权下放惹争议

    业内人士担心,各省分别定价可能因地方保护造成不公平竞争

  本报讯 (记者/沈昀)国家发改委最近关于药品价格方面的政策接连不断,记者从中国非处方药协会获悉,8月国家发改委最新推出的OTC(非处方药)定价新规,将医保目录中的
OTC产品定价权下放到省级物价部门。据悉,目前该方案已经报国务院批示。

  据了解,以前医保目录中的OTC药物的定价方式是,医保目录内的甲类药品全部由国家定价,乙类药品则由政府定一个指导价格,然后各省市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有5%的价格浮动。而现在新的定价方式将把所有OTC的定价权力交给各省级物价部门自行定价。

  中国非处方药协会相关人士表示,该政策对于企业来说将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有多个OTC品种,就必须将每个品种分别到各省市去申请定价,这样一来算上人工费、材料费、差旅费等各种费用,企业必须承担很高的成本。

  而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企业人士也表示,各地分别定价还可能因为地方保护主义造成人为的不公平竞争,使得外地药企的合理利润空间得不到保证。同时,简单下放非处方药的价格管理权限可能会导致各地差价过大等十分严重的不良后果。业内人士希望发改委正式出台“新政”前,细化具体实施办法。

  据悉,目前哈药、同仁堂、中美史克等大OTC企业都对这一政策表示担忧。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已向相关部门递交了报告,建议应参照国家目前对于乙类OTC品种管理模式的经验,由产地物价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建议价格,上报国家发改委,由国家发改委在综合各方意见后发布国家指导价格,然后各省物价部门在国家指导价的一定幅度内进行调整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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