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随着暑期旺季来临,又会有许多游客准备出游。昨日,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张坚钟在长沙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提醒:暑期出游要看清楚条约,在旅游过程中游客维权要理性。
旅行社拼抢“学生军团”
暑期已经成为了一个旅游的“黄金月”。为了笼络学生这个暑期主力军,旅行社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价格则成为了旅行社手中的一大招牌,为了吸引游客一再压低价格,不少游客只顾贪便宜,于是旅游的过程往往变成了“受气游”,或者是“出钱买罪受”。
这样一来,游客一回来就要旅行社赔偿。而在整个过程中,游客担任的就是一个受气的角色,往往能得到舆论的支持。由此,导致旅行社的生意越来越惨淡,整个行业面临着危机。
张坚钟表示,这种情况的出现是市场竞争的结果,旅行社的利润已经由几年前的10%左右下降到现在的几个点。旅游价格拉低后,更多的老百姓可以出去旅游了,几千元钱出国玩一次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现在都可以实现了,旅行社对于推动旅游市场功不可没。
维权行为不宜过激
然而,随之而来的旅游投诉也居高不下。其中,旅行社的责任不可少,但还是存在着游客的“过分”维权。比较常见的车船飞机晚点、酒店没位、餐饮不合游客的胃口等,这些问题有些是旅行社与交通部门、酒店、饭店协调上出了问题,旅行社也间接受到损害。按照合同约定,旅行社应该给游客差价赔偿,但并不影响继续旅游。在这个时候,部分游客便提出不住店、要求返程并加倍赔偿等要求,以至于影响团队继续旅游,这些就属于过度维权了。
张坚钟认为,飞机为了飞行的绝对安全,有时也会采取一些必要的限制措施。比如飞机出现故障就不能起飞;天气恶劣的时候,飞机也不能起飞;遇到旅客携带危险品、管制物品,也需要弄清情况才能起飞……
在这个时候,对旅客来说,自己的旅行受到影响,首先要保持冷静和理智,认真分析旅行受影响的原因。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引起的,旅客就要给予充分的理解和谅解。如果是由于航空公司服务上存在的问题,则可以保留维权的权利,但是这个维权也要适度,绝不可任意为之,如采取拒绝登机等过激行为。因为旅客在为自己维权的同时,很可能会损害其他人的利益,影响到航班继续运行的公共利益。
“天价”索赔应三思
“旅行社将我们到云南旅游的景点‘漏’了一个,我要求旅行社双倍返还这个景点的门票费用,同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据了解,类似的投诉比比皆是,许多游客动辄提出巨额赔偿。
“旅行社违约行为理应受罚,但索赔要讲根据,游客和旅行社的利益都要维护。”张坚钟这样认为。黄金周期间,一些热门景点游客非常多,要去游览就需要排队,如果一天中几个景点都要花上一段时间排队等候,那么就必须花费一长段时间,有时候就看不完景点了。张坚钟说,出现这种情况,旅行社应该将没去的景点门票退还给游客,但游客也不能就由此提出巨额赔偿的要求。
看清条约再出门
为尽量避免纠纷,张坚钟建议游客在出行前与旅行社签订详细的合同,了解合同上的条款,以备事后的调解。张坚钟介绍,旅游合同条款对住宿标准、旅游线路等都有明确规定,并确定了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看清合同再签约至关重要。如果签了约,则表明你对合同表示认可。
另外,游客出行不能一味追求低价,应该认品牌、认大社,进行理智的旅游消费,从而保障出游的品质。旅行社也不能光靠低价竞争来招徕游客,而要靠服务,靠质量,还包括旅游产品的设计和线路编制等。
作者:邓 蓉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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