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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油企代表天发石油陷入20亿债务纠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 10:28 北京青年报

民营油企代表天发石油陷入20亿债务纠纷

  北京青年报 杨青

  天发石油(资讯 行情 论坛)(资讯 行情 论坛)(000670)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已被建行荆州分行告上湖北省高院———

  曾被誉为“民营石油企业代表”的天发石油正陷入前所未有的资金泥沼。在天发石油
总部湖北省荆州市,天发资金链断裂已是当地公开的秘密。整个天发集团与当地包括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及农业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有20亿多元的债务纠纷。而天发石油在当地的加油站早已开始由银行代为收费。

  7月6日,天发石油(000670)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日前被中国建设银行荆州分行告上湖北省高院,要求返还其借款本金2.84亿元及利息。天发石油的第一大股东天发集团同时成为被告,天发集团欠建行本金858万元及利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05年5月8日受理此案。这已是本年度内,第二家银行对天发追讨债务,此前中国银行也曾有过对天发债务的法律诉讼。

  -数家银行追讨天发债务

  根据公告,天发石油控股大股东湖北天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法人股7074.8万股,占总股本的25.99%,下称“天发集团”)也因与中国农业银行黄石澄月岛支行(以下简称“农行黄石支行”)发生借款合同纠纷,导致天发集团持有的公司法人股股权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7%)被冻结。

  据悉,2002年7月12日,天发集团在建行荆州分行借款5000万元,此笔贷款应该于2003年7月12日全部还清本息,但截止到目前,天发集团仍欠该行借款本金858万元及利息。2004年9月12日至12月14日,天发石油先后13次在建行荆州分行借款2.84亿元,借款的绝大部分已逾期。上述借款合同均办理了抵押和质押担保手续,建行荆州分行于2005年5月8日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法院判令天发石油返还借款本金2.84亿元及利息,天发集团返还借款本金858万元及利息,且支付逾期滞纳金及违约金,同时要求法院确认所办理的抵押权和质押权合法有效。该案件将于2005年7月12日开庭审理。

  记者了解到,天发集团20多亿元的债务中,仅中国工商银行荆州市支行就有10亿元。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的一份资料显示,天发集团目前贷款余额是22亿元。其中工行10.6亿元,中国银行6.84亿元,建行4.2亿元,武汉广东发展银行5000多万元,荆州商业银行1亿多。

  2005年1月12日,湖北省高院冻结了天发集团所持有天颐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2714.85万国有法人股股权,冻结期限从2005年1月12日至2006年1月11日。

  据了解,天发资金链断裂已引起银行高度重视。央行已向相关商业银行发出了高度重视天发资金风险问题的要求,各大银行高层亦纷纷介入对天发巨额债务的催缴工作中。

  -天发系的身份悬疑

  在民营石油企业中,天发一直以“获得第三张成品油批发资格牌照”,“国内唯一一家同时获得三张牌照的民营企业”等令人艳羡的色彩吸引众多关注目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天发之前,已有一些企业获得成品油批发资格牌照,“第三张牌照的说法不知道是从哪里得到的?”商务部有关人士向记者证实,颁发牌照没有先后之分,“谁符合条件就发给谁,”名单也是分批公布的。

  耐人寻味的是,对于天发民营企业的身份,湖北省荆州市国资委在对天发集团的众多子公司清产核资后,认为天发是国有控股企业。有资料显示,1991年3月前,天发的前身是荆州地区物资局在海南的窗口企业“海南龙海实业公司”,其创办人为现任天发集团董事长龚家龙。

  1991年的9月,该公司改名为“荆州地区物资开发公司”,隶属于荆州地区物资局。荆州市国资委官员则表示,天发创建初期,物资局曾投资了200万元。

  2002年,天发以民企身份,向商务部申请“非国营贸易”从事石油业务的申请。2003年9月,商务部正式批准天发以民营企业身份从事成品油的批发业务。去年12月11日和今年6月底,相继由民营企业组成的石油商会和长联石油均是由天发为发起人,天发集团董事长龚家龙为商会会长和长联石油董事局主席。无论是石油商会还是长联石油都有一个愿望,“向政府要给予民营石油企业的政策”。

  对于天发是国有控股企业的看法,天发集团董事长龚家龙并不认同,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一直没有给天发投过一分钱。

  -新闻内存

  天发石油屡次被罚

  从2001年至今,天发石油一路坎坷。2001年和2002年连续两年发生亏损;2003年戴帽“ST”;2004年因虚增利润、隐瞒重大事项而被证监会行政处罚。2004年10月16日,天发石油发布公告,2000年度、2001年度该公司财务报告虚假陈述,配股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信息披露不符,隐瞒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信息。

  证监会对其做出罚款60万元的决定。对公司原董事长刘道兴予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时任董事的龚家龙予以警告并罚款20万元,并对刘道兴、龚家龙实施5年市场禁入;对时任董事兼总经理的胡晓军予以警告并罚款20万元;对时任董事的陈蜀葵、刘一建、肖思泽、李忠、龚泽芳、田文杰、朱良华、程浩、邱茂波予以警告并罚款3万元。

  今年5月,天发石油因在2003年年报中将未到账的1600万元财政补贴计入利润表,遭深交所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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