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解读酒类批发零售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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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 16:5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不应向未成年人售酒”,这是商务部日前出台的《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中的明确要求。这条规定一出,立即在酒类批发零售业引起广泛议论。对此,商务部新闻办公室7日专门对这一规范及《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进行了解读。 商务部称,这两个酒类规范均为行业推荐性标准,标准不同于法律法规,不具有强制性,更不能设立罚则。商务部还称,这两个酒类经营标准从合法经营的角度提出了企业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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