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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首推低保户过节费长沙首推低保户过节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 08:56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本报讯 市委、市政府昨日宣布,从今年起,长沙市开始对城市低保户对象发放节日生活补助费。全市的低保对象都能在每年的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领到每人每节40元的生活补助。为此,地方财政每年新增投入近2000万元。

  据悉,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自1997年实施以来,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5.1万户共11.5
万人,月人均79元,月总支出909万元。城市低保制度的全面实施,有效地解决了城市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然而,由于生活需求的多元化,特困群众领到低保以后,生活状况仍然相当清苦,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为此,我市对城市低保对象普遍发放节日生活补助费,并以政府文件的形式予以确认,长期坚持。此种做法在全国还是首例。

  据悉,今年8月,各区、县(市)将一次性补发元旦、春节、劳动节过节费,国庆节前夕发放国庆节过节费。从明年起,每个节日前夕发放一次过节费。(胡立滢 蒋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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