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行业专题--航空业 > 正文
 

游欧洲别忘购买国际旅游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 13:50 中国民航新闻信息网

  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发出通知,提醒进入欧洲国家,特别是到申根协定国公务、旅游、探亲的人士,必须携带国际旅游保险单原件,避免因此而被拒入境造成个人的经济损失。

  因未携带保险单而被拒入境

  据了解,目前由于出国人员缺乏对目的国在保险上要求的了解,导致拒签的情况并不
少见。以丹麦哥本哈根机场为例,1个多月内就有4个因公团组入境受阻。有的团组甚至被有关国家移民当局遣返,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

  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有关人士表示,自2004年底开始,申根协议国家驻华使馆陆续统一做法,要求中国因公人员在申办申根签证前购买国际旅行保险。部分申根国家要求中国因公人员在申办签证时提供保险单复印件,部分则要求提供保险单原件或有关保险公司出具的证明。不仅如此,申根国家对中国因公人员须持保险单原件入境的要求不尽一致,有的要求严格些,有的就相对宽松,甚至个别国家不同入境口岸的要求也不相同。这些做法实施以来,有些因公团组在获得签证后前往申根国家时,因未携带已购买的保险单原件而被拒入境。

  购国际旅游险可享紧急救援

  据了解,目前中国人寿、太平洋、平安、友邦、美亚等多家保险公司都推出了各自的国际旅游保险。一个共同的特色就是,购买旅游保险的市民如遇意外可享受优质的紧急救援服务。

  2005年4月16日,广州市民张女士(化名)前往欧洲旅游,在到达法国的次日便发生了严重的意外。面对着高达30万人民币的巨额医药费,张女士突然想起办理签证前按照使馆规定购买了《友邦四海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于是拨通了保单上面的电话。虽然根据保险合同规定,客户需要先垫付医药费,并在回国之后进行理赔,但是鉴于张女士所遭受的是严重意外,更考虑到客户在异国发生事故,友邦还是决定按照该客户出境前购买的保险合同约定,预付30万人民币的意外医药补偿。

  面对欧盟国家的新规,保险公司纷纷加大了对旅游保险的推广力度,除了联手知名国际救援外,中国人寿广州市分公司还在网点增设专门柜台,方便市民购买国际旅游保险。该公司团体业务部张慧萍副总经理提醒,前来投保国际旅游保险需带备个人护照以及身份证明文件,填写投保单和缴纳保险费即可。承保公司随即向被保人出具国际旅游保险单凭证,附有明确的保险责任,万一发生意外或疾病时如何联络全球医疗救助热线以及索赔须知等。(来源:中国宁波网)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