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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商品实行“身份证”管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 08:58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讯记者施建报道:从7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实两项酒类商品批发零售标准(《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和《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前日,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局副局长朱思旭在接受《民营经济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两个标准的关键在于要求经营者持证经营以及索票索证,将对酒类商品市场产生重要影响。不过,目前执法队伍的缺失是酒类商品市场管理遇到的一大难题。

  据了解,这两个行业标准严格规定了酒类商品经营者从事酒类商品交易活动应具备的经营条件,包括企业经营资质、必要的人员经营场地、经营设备和专业人员等;要求经营者在采购、销售、人员、财务、广告等环节建立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

  朱思旭表示,对于市场经营者来说,这两个标准的关键在于要求生产、批发和零售环节进行持证经营,同时要求批发商和零售商索票索证,对市场经营进行“身份证管理”。

  但是,“这还只是万里长征才走了第一步”,朱思旭认为,目前由于行政体制等方面的原因,酒类市场管理方面面临“没有队伍”的难题。朱思旭表示,下一步要加大对这两个标准的宣传力度,提高酒类商品经营者的素质,同时加大监督力度。此外,还有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正式实施的这两个标准是推荐性标准,不是强制性标准,因此执行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因此,为了更好地执行,应制定罚则,明确执法部门。

  (侯颖/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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