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管理目录的纺织品清单将很快公布
本报讯记者宋菁实习生王文越报道:针对《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暂行)》,商务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对相关官员及专家进行了在线访谈。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办公室谈判代表助理赵宏表示,高增幅未必就能带来高出口额,“基数才是我们的核心利益所在!”
基数是核心利益所在
中欧就纺织品问题达成协议以来,业界一直有声音认为,中国拿到的8.5%—12.5%的限制增幅太低,比一体化前7.5%的限制幅度高不了多少。赵宏则认为,“欧盟的想法是按照它在今年4月份发布的《行动指南》,把我们2004年对欧出口量作为一个不变基数。大家都知道,今年前几个月,我们对欧出口放量增长较快。如果我们同意欧盟的基数,那么可以拿到100%、200%甚至更高的出口增幅,但获得的实际出口量却低很多。通过谈判我们让欧方放弃了既定立场,我方获得的2005年基数包括了今年前两个月或三个月的出口量,2006年和2007年的基数分别为前一年的实际出口量,相当于一年上一个台阶。因此,基数才是我们的核心利益所在。”赵宏介绍,以T恤衫为例,如果按欧方要求的基数,按7.5%的增长率计算,2005年6月11日至年底、2006年和2007年我方可出口量将分别为1900万件、2.8亿件和3亿件,而谈判后我方最终获得的可出口数量达1.5亿件、5.4亿件和5.9亿件,分别高出689%、92%和97%。
管理目录近期公布
临时管理办法出台已近半个月,而现在距办法的实施日期7月20日仅剩两周,但具体将纳入管理目录的纺织品清单却至今仍未出台。商务部外贸司副司长孙际文表示,根据《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有关国家(地区)对我实行限制或者双边协定规定需要临时进行数量管理的纺织品都可列入管理范围。“由于中欧签署了备忘录,因此,7月20日实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将包括该备忘录涉及的10类纺织品。”根据欧盟海关分类,这10类纺织品分别是:输欧2类、4类、5类、6类、7类、20类、26类、31类、39类和115类,与此对应的中国海关共包括699个10位商品编码。“这些商品编码将很快对外公布,届时企业可在商务部政府网站上查询。”孙际文介绍,输欧10类纺织品的可出口总量按照《中欧关于中国部分输欧纺织品和服装的谅解备忘录》规定的可出口数量确定。2005年6月11日-12月31日分别为:2类为26217吨,4类为1.5亿件,5类为6897万件,6类为1亿件,7类为2476万件,20类为6451吨,26类为796万件,31类为9609万件,39类为5521吨,115类为1911吨。
(金陵/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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