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原家强 杨海峰) 今后在辽宁地区成立物流集团将获得更宽的准入政策。物流企业申办企业集团不受成员单位数量和资本联结关系限定,总资本由原规定的母公司1亿元降低到现在3000万元。
“门槛”降至3000万
昨日,记者从辽宁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省发改委、省商业厅、省财政厅等八大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促进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的方式发展现代物流业。
引人注目的是,我省将放宽物流经营范围,除国家实行许可经营或限制经营的项目外,企业可自主选择经营与物流相关的项目。
新政策规定,物流企业申办企业集团不受成员单位数量和资本联结关系限定。从前我省规定注册资本金母公司需要达到5000万元、总资本要达到1亿元。按照新政策,注册资本和总资本分别降低到2000万元、3000万元。
如果母、子公司均从事物流经营的,母公司注册资本、总资本则可分别降低到1000万元、2000万元。物流业内人士表示,这样大大降低了物流企业,特别是一些中等规模物流企业进入辽宁发展物流业的门槛。
此外,物流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持总部出具的批准文件,享受免予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而且,我省将逐步取消经营国内铁路货运代理和联运代理、以及国际货运代理、民航货运销售代理行政性和经营资格审批。
鼓励企业发行股票、债券融资
由于物流企业对资金链和现金流的依赖非常强,因此辽宁省政府此番特别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予以信贷支持以及融资机构提供担保。
《意见》中明确提到重点支持第三方物流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募集资金,也可通过项目资金进入投资基金市场、企业产权交易市场等渠道筹措资金。
针对物流企业的税收、海关进口享受相关税收减免;工商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后成立的物流企业,以及整合外部物流企业后重组的企业,涉及企业资产、股权变动的,可免缴相关费用。
中国物流行业协会秘书长徐守振指出,“目前辽宁地区物流业基础比较好,海运和陆地以及航空运输都很便利,组建一大批有实力的物流集团,可以让辽宁地区的物流辐射水平延伸到整个东北亚以及远东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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