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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港口建设新规划报审:调整布局 调整分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3日 09:31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田予冬 北京报道

  中国港口建设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近日,记者从交通部得到消息:《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经过国家发改委论证后,目前正在上报国务院审批过程中。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参与制定该规划的交通部专家也对记者表示:“这个规划很有可

能在近期公布。”

  这意味着:中国18400公里海岸线上的150多个沿海港口今后的建设与定位将在这个文件的规范下进行。有关专家指出,这也是继“全国铁路规划”、“全国公路规划”后,第三个战略意义上的全国性交通运输规划。

  “瓶颈”促生规划

  “通过能力不足、码头结构不合理的矛盾突出,部分重要港口经常出现压船压港现象,港口建设落后再一次成为国家参与全球经济活动、经济快速发展的瓶颈。”交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的一位专家对记者说。

  交通部部长张春贤并不讳言中国港口能力的不足。这位中国“最年轻”的部长曾在今年的“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上表示:“目前,我国沿海港口总能力缺口5亿吨,与2010年需要相比,缺口20亿吨以上,其中集装箱、煤炭、原油、矿石的接卸能力缺口分别为8200万标准箱、3.3亿吨、0.8亿吨、3.5亿吨。”

  此次会上张春贤强调,要“进一步推进水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当务之急要加快港口建设,尽快解决能力不足的问题”。

  相关资料显示,2004年世界货物海运量约为70亿吨,而中国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约为40亿吨,其中仅仅外贸铁矿石接卸量一项,2003年就是1990年的9倍多。

  专家指出,目前全国沿海港口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港口通过能力不足、结构矛盾突出;港口资源不足、港城发展矛盾突出等五个方面。

  “目前全国23个主枢纽港口的综合能力利用率都在120%左右,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交通部综合规划司的一位官员这样表示。

  快速增长的需求与港口的实际接卸能力不足凸显出对现有港口建设进行有效利用和统筹规划的迫切和重要。

  在记者得到的一份简要的《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材料中这样表述:“本规划根据港口的区位优势、自然条件、发展规模和发展潜力、在主要货种运输中的作用、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等,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的特点、沿海港口发展的实际和战略布局的需要,从分层次、分系统和分区域等三个不同的角度,论述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沿海港口的规划布局。”

  突出区域影响和专业分工

  “这份规划是在充分考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规划与进程、能源和冶金、石化等主要产业的发展布局规划等,对2010年、2020年港口吞吐量发展水平进行预测后作出的。”交通部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正在审批中的“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显示: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将按照体现区域协调、均衡布局;综合运输、系统化布局等五个原则进行规划。

  在这五个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各港口在我国沿海港口体系中的作用,将沿海港口划分为:主枢纽港口、地区重要港口和一般港口三个层次;同时,根据重要货种运输,在现有港口建设条件下,按集装箱、煤炭、原油、铁矿石、天燃气、粮食等重要货种对港口建设进行布局。

  在这份规划中,有侧重地将环渤海地区、长三角地区、华南沿海地区作为主要区域进行了专门的阐述:环渤海地区包括辽宁、河北、山东、天津三省一市,这个区域将以大连、天津、青岛为中心,形成服务范围相对独立的三大沿海港口群;长三角地区则将形成以上海为龙头,江苏、浙江两省港口为两翼的航运中心;东南沿海地区则形成以厦门港、福州港为主枢纽港的规划布局,珠三角地区形成以广州港、深圳港等10余个港口的规划布局,西南沿海则形成防城港、海口港为主的规划布局。

  “过去各个地方出于当地的经济发展考虑,都想把自己的港口建设得更大,因此出现了许多重复建设、重复投资的现象,现在这个规划重点解决了这些问题。”南开大学交通经济研究所所长刘秉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也是发改委对这个规划进行审议的专家组成员之一。

  “上海港和大连港将建成航运中心”是这份《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透露出的令人瞩目的信息,“这也将是从国家层面上,第一次明确表态”。

  “航运中心不是单一的港口,而是众多港口在功能上的组合,从而形成优势明显、功能强大、竞争力强的港口系统。”交通部的专家这样定义航运中心的概念。

  或将加强审批管理

  这份规划对目前的港口建设当中存在的问题也没有回避:“港口建设和岸线审批仍存在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问题,岸线资源利用不合理,局部地区出现盲目建设、重复建设,工业建设占用大量港口岸线的现象也比较严重。”

  针对这种情况,《全国港口布局规划》中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相应进行本行政区的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各港口的总体规划,其中主要港口的总体规划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地区性重要港口的总体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征求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意见后批准;一般港口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全国港口布局规划是全国港口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口布局和发展规划是本地区港口发展的主要依据,与规划不符的项目一律不得列入建设计划。”交通部的一位官员表示。

  交通部规划研究院的一位专家则表示:“今后的港口建设将严格按照《港口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建议切实加强各层次港口布局规划的制订和管理,港口建设不分行业与隶属关系,统一纳入交通行业管理。保证港口规划的实施。”

  “这或许意味着今后国家将加强港口的审批管理。”上述专家对记者说。

  “这个规划解决了港口能力、功能和集疏运系统的衔结问题,它应该像“钢铁行业发展报告”一样,对港口存在的重复投资和重复建设起到明显的限制和制约作用。”刘秉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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