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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立法监督供电服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 10:41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布的《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将于2005年8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中国将依法监督供电企业的服务行为。

  《办法》要求,供电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向用户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行为规范的供电服务,并接受电力监管机构的监管。《办法》还对监管者和监管对象进行了清晰的界定,即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对供电企业提供供电服

务的情况实施监管;供电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从事供电业务的企业。

  作者::安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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