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邱登科通讯员左宜弘报道:违章指挥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在内的特种设备作业,从下月起有可能被罚款最高达3万元。
记者昨天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了解到,从7月1日起实施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将进一步严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作业人员考
核发证程序,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办法》明确规定,违章指挥特种设备作业的,或者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用人单位未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的,最高可能被罚款3万元。《办法》还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管理做出了严格规定。凡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办法》规定,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首先向发证部门指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以下简称考试机构)报名参加考试;经考试合格,凭考试结果和相关材料向发证部门申请审核、发证。《办法》还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2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复审合格的,由发证部门在证书正本上签章。
又讯 新的《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1987年7月10日原国家计量局颁布的《计量标准考核办法》([87]量局法字第231号)同时废止。
(侯颖/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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