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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未经审批的保健品广告不能再发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 16:22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从2005年7月1日起,对保健食品广告在发布前进行审查。对于目前已在发布中尚未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广告申请人必须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要求,及时向有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申请。2005年8月1日后,凡是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广告,不得在媒体继续发布。

  记者 陈莺

  (观宇/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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