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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水陆口岸暂不行申报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9日 16:32 中国民航新闻信息网

  后天,经深圳机场出入境的旅客均须填写申报单,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自用物品,超出部分要向海关缴税。

  不少“血拼一族”担心此举会打击其赴购物天堂香港的购物狂热,记者昨天从深圳海关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信息可以打消他们的疑虑。罗湖、皇岗等陆路和水路口岸暂不受此限制。

  申报制度目前仅在空港口岸实行。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自今年7月1日起,全国52个航空旅检口岸全面实施进出境旅客书面申报制度。海关人员用一个生动的比喻来形容书面申报制,即以前没有敲门就进来了,现在多了一道敲门的程序。

  昨天,深圳海关在深圳机场举行了改革航空口岸旅客申报制度情况通报会。海关发言人澄清,申报制并不代表去港澳买了超5000元物品回来就要打税。这也意味着好赴购物天堂香港血拼一族无需担心。他同时明确表示,申报制目前也不会扩大到其他陆路或水路口岸,且赴港、澳也不在此限制之列。据《文汇报》报道,海关总署的权威官中透露,申报制对自用物品采取宽松政策,只要不涉及走私、一般都可放行。旅客书面申报制明年初可能逐步扩大到陆路、海港口岸,但深圳罗湖、珠海拱北不会被列入其中,相关部门会采取特殊办法来处理此问题。

  作者:记者秦鸿雁 通讯员李安

  (来源:深圳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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