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的组织下,泛珠三角区域反走私合作论坛在广州举行,交流反走私工作经验,签署《泛珠三角区域反走私合作协议》,这是区域反走私合作的一件盛事。
区域合作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必然趋势。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既有历史与现实的深刻联系,也有世界与中国发展的内在要求,是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区域化发展趋势的战
略抉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中央提出的“形成东、中、西部经济互联互动、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新格局”战略方针的重大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对此寄予厚望。胡锦涛总书记去年底在广东视察时,对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我们搭建和利用好这个平台,做好战略规划,务求实实在在的成效。当前,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编制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规划工作进展顺利,并正在争取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战略及主要内容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强调按照“市场运作,政府推动”的方式推进区域合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政府主要是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引导区域合作发展方向。要充分发挥区域合作的巨大效用,就必须保持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市场机制的良好运行。
当前,泛珠三角区域的各类走私活动是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个重要因素,削弱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严厉打击各类走私活动,维护正常的进出口秩序,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成为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深入开展反走私斗争是一项长期的任务。2003年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上,新一届中央政府作出了继续严厉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的决策。建立泛珠三角区域反走私合作机制是区域经济合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仅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也有利于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协调行动,维护和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良性互动与全面、协调发展。
广东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反走私工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的方针政策,按照“打防结合、落实责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确立了“源头防私、长效治私、联合缉私、重典打私”的打私理念,层层落实反走私领导责任制,深入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广东实现了从贫困到温饱再到总体小康的两个历史性跨越,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并向全面小康稳步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正向富裕社会迈进。广东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重要成就,离不开兄弟省区市的大力支持和帮助。特别是近年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广泛开展,有力地推动了广东经济社会的发展。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取得的成绩,也离不开反走私战线辛勤工作、艰苦奋战所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
作为泛珠三角区域的一员,广东省人民政府期盼与8省区和港澳一道,加强反走私合作,务求实实在在的成效,谋求新的更大发展。广东省人民政府将坚持“自愿参与、市场主导、开放公平、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原则,全力支持和推动区域反走私合作,继续坚持不懈地探索和建立反走私长效机制,为广东和泛珠三角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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