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正文
 

广州医疗价格改革听证会:消费者代表全体说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9日 08:56 大洋网-广州日报

  全省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规范听证会昨举行有代表建议先规范收费项目暂缓调整价格  

  昨日,广东省医疗服务价格听证会在广州天河大厦召开,前所未有之多的35名听证代表和61名旁听代表济济一堂,绝大多数代表发言都不同程度地明确医疗价格改革需要“加大政府投入”。

  出乎预料的是,出现了听证方案“两头不讨好”的情况。不少听证代表在赞同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方案的同时,对价格调整方案明确表示“不同意”或“暂缓执行”的意见。这部分代表包括了基层医疗机构代表、群众代表、专家学者代表等。 

  听证方案主要内容

  一、取消医疗服务政府定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二、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内涵,新的医疗服务项目共有3783项,约为全国统一项目的95.4%。

  三、制定、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1、制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最高限价。

  2、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和部分实验室检查费,共222项;提高部分体现医务人员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提高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医疗服务价格,共127项;其余3434项均按现行收费标准进行过渡。

  四、规范卫生材料收费,除国家明确规定可以另外收费的少数特殊的一次性医用消耗材料外,不得另行收取一般的一次性卫生材料费。

  听证代表四大建议

  对于听证会上听证代表的各种意见和建议,省卫生厅副厅长张寿生表示,卫生事业是带一定福利性质的公益事业,对于代表们希望综合考虑群众承受力等很好的建设性意见,卫生厅将认真考虑研究。

  对于代表们激情洋溢的发言,省物价局副局长马壮昌进行了小结,认为听证会对方案的意见主要在四个方面:

  第一,上调项目的幅度不宜过大,下调项目的幅度应该加大;第二,应分地区制定最高限价;第三,建议政府应当承担更多的职责,加大对医疗的投入;第四,科学核算并公布医疗服务行业成本。

  马壮昌表示,将在充分兼顾群众、医疗机构利益和吸取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方案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听证代表和社会各界可在听证会后7日内以书面、电话、电邮等方式继续反映意见。 

  反对篇

  群众代表:改革方案不应由卫生厅提出上调项目无必要

  张晓冶(广东惠而浦家电制品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

  我们注意到此次改革方案是由利益单位、集裁判员和运动员于一身的卫生厅提出的,改革方案应由行业协会提出,否则,缺乏可信度和公信力。而且有些大型医院因内部管理效率低下导致的高额支出由政府和公众为之埋单极不合理。

  对于方案调价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发现,下调价格项目多是价格高的大型检查,原来就不合理,不足的是降价幅度还不够大。上调价格的都是常用项目,如门诊、体检、拔牙、接生、护理、推拿等,尤其老年人和慢性病人受影响最大,上调价格项目无必要性和可行性。医疗和教育是公益性事业,政府应提供足够开支,经济年年高速增长,医疗价格改革方面政府也应加大投入。

  韦武(深圳市建力建设监理公司总监)根据测算报告,全省医疗支出中两项不合理,人工支出占46%多,日常办公等费用占48%,有的县医院还占51%多,所占比例过多。我赞成下调项目,不赞成上调项目。

  孙威力(广州市宇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理)

  我只同意降价部分,不同意涨价部分。公立医院医生凭借医术是应该获得较高收入,但可以将检查费抽出来补贴给医护人员。

  隋慧(嘉洲翠庭业委会主任)

  有医生透露,老说药费好赚,其实,检查费才最好赚。医生开检查单有提成,以彩色B超为例,一次285元,一天有40多人做,就可收入上万元,一台彩超才多少钱?希望医疗价格改革让医院回归公益性。

  专家学者:将政府补助落实在具体项目上

  黄庆勇(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民建广东省副主委)

  从当前民意的关注度来看,我认为,不能提高基本医疗价格,应定期公布基本医疗项目价格和承诺。作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将政府补助等落实在具体项目上,应将一切公共投入平摊到基本医疗项目上,体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福利性。

  医务界:乡镇卫生院受益很少20年工龄护士工资不如保姆

  白建南(某县区医院院长)我觉得价格不调为好,否则二级医院和山区医院将出现严重亏损局面。CT最高350元一次,已调到成本价以下,一家去年收入6000万元的医院按新方案将减收8.3%;病人住院比住宾馆还便宜,喝醉后住一晚宾馆要200元,住医院才几十元。

  事实上,政府根本扶持不到山区医院。粤北山区有个医院一个本科生都没有,山区医生都走光了,老百姓面临的是看病更难。

  曾广辉(广东省医师协会常务副会长)

  改革要考虑两大人群,乡镇的卫生院人员和广大农民。按现在的方案,卫生院受益很少,农民沾边也不多。卫生院沾边的才10项,其中如一级护理费,包床单、喂食、擦身、倒尿、清洁,一共才收15元,而到发廊洗头一次就收10元,体现不出劳务价值。农民看病贵不在价格,是因为农民穷。要考虑医方利益,绝大部分卫生院自支自收,国家没有拨款,工作20多年的护士月收入才400多元,不如在县城当保姆。

  社会机构代表:质疑何为“总体下降”要考虑居民承受能力

  潘力仁(广东省消委会投诉部主任)

  项目规范有必要,价格调整时机不成熟。广大消费者对此次改革反映非常强烈,都表示反对。调查报告存在客观性和准确性的问题,毕竟这主要是由卫生部门做的调查报告。“总体下降”之说从何而来?还有山区医院呢?要将市民承受能力纳入计算,进行城乡居民承受能力调查。在市民尚未感觉到药价下降的时候调整医疗价格,群众不能接受。 

  赞同篇

  下降幅度大于上升幅度

  胡正路(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研室副主任)

  “明降暗升”的提法有些让人费解,会起误导作用。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之后,会出现的情形是:一部分患者(主要是普通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略有上升(约为2%);一部分患者(主要是大病、重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会下降,而且下降的幅度大于上升的幅度,但都是明升明降。

  50%的病不应到大医院看

  林展翼(医疗机构)

  同意这个方案。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长期低于成本,否则也就不会靠药品的15%加价弥补,建议对医疗价格成本核算体系重新评估。很多服务都没有被纳入收费项目,比如,写病历要不要收费?对服务价格严重低估,结果是感冒小病都去大医院看,导致社会医疗资源分布严重不合理,其实有50%的病不应到大医院看。

  重点不是调价而是规范收费

  胡永红(医疗机构)

  总体上赞同。建议以规范为主,调价为辅,引入市场竞争,政府限价,实行编码管理。关注重点不是局部微调,而是项目规范,应对群众最关心的项目进行规范。最高限价总体水平比现行的低,对病患有利,但全省经济水平并不平衡,建议根据不同地区限定使用最高限价的百分数。

  非营利性医院要靠政府投入

  梁祥提(农工民主党佛山市委副主委)

  改革总体思路是对的,建议新价格实施后加大宣传力度,对方案外的项目要坚决取消。要鼓励发展营利性医院,非营利性医院要靠政府投入,不能靠市场,各级政府应加大财政拨款。要大力开展社区医疗服务和平价门诊,对大中型医院实行资金回笼,政府统筹发展社区医院。

  主任医师诊费8元还不够高

  王竹立(致公党广东省委参委会副主任、中山大学实验生理科学研究室主任)

  我对方案有喜有忧。方案大方向对,提高医护人员的技术和劳务价值,大型检查费用下降,规范了一次性药品材料的使用,总体未增加负担。但改革力度不够大,该升的升得不够,该降的降得不够。主任医师诊费才8元,北京多年前就收15元了,医院重设备不重人,是因为人的技术不如设备能赚钱。

  立即实施规范收费项目的内容

  李瑾(广东法则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方案包括规范、调整项目和调整价格。建议立即实施前一部分内容,后者暂缓,以保障患者的知情权,避免不规范收费。 

  媒体代表

  减少上调项目缩小上调幅度

  骆建基(广州日报经济新闻中心记者)

  本次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和调整方案中,上调的是诊查费、治疗费、手术费等;下调的是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费等。但常用的项目涨价多,涨幅较大,有的还达到400%,群众担心调整后会增加医疗负担。群众普遍希望政府提高对医院的补贴,而对医疗服务项目亏损不多却仍要病患者埋单表示不解。

  基于广大农民和社会低收入人群医疗费负担过重的实际,对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部分,希望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更多地考虑城乡居民的承受能力,减少上调项目并缩小上调项目涨幅,慎重推出。

  先规范收费项目慎重调整价格

  陈枫(南方日报时政新闻中心记者)

  建议对收费项目的规范应先行,价格调整则应该慎重。因为下调项目不符合农村医院利益,上调项目不符合中低收入者利益。制定调价标准应重视医疗检查阳性率,从而防止大处方,并制定单病种的收费标准。

  政府应加大对公立医院补贴,政府投入上要注意导向性,改变主要投给三甲医院的倾向,只有将社区二级医院建立起来,才能分流一般病人。还可参照慈善医院,给困难群众补贴,设立儿童重症基金。 

  现场激辩

  医生不如发型师?

  在昨日的听证现场,当林展翼代表发言后,刘积娟代表立即发表不同看法:写病历本来就不应该收费。公立医院收费应根据百姓实际情况,不能像工厂一样来计算成本营利,而要依据我们的生活水平计算。

  隋慧代表接着说道,拿医生与发型师比,没有可比性,发型师流动,无保障,医生越老越值钱。刘积娟代表这时插话,一些工程师一个月也就1000多元,医生5000多元到1万元,医生的收入已很高。

  对于林展翼代表口口声声说医院是“企业”,刘文静代表插话:医患关系不能说是企业和消费者,因为非营利性医院不是企业,不是经营者。如果将医疗机构按市场机制来运行太可怕。现在问题是医生的劳务技术谁来埋单,我认为,只要是基本医疗,应由政府承担。至于说将医生与发型师相比,为什么不拿医生与歌星、影星相比?后者群众可以选择,但看病没有选择,谁都得看病。

  撰文/记者李婧、骆建基实习生陈妙玲通讯员高茜 记者纪粤鸣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疯狂青蛙
疯狂青蛙疯狂无限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