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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十类食品不得无证生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 13:14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讯记者邱登科通讯员左宜弘报道:记者昨日从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从2005年7月1日起,不得无证生产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但7月1日前生产的未加印(贴)QS标志的合格产品,可在其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据了解,肉制品等10类食品是自2004年1月1日起,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无
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销售后,第二批纳入无证查处范围的食品。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对2005年7月1日后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肉制品等10类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统一查处,统一时间进度,统一查处产品品种,统一查处尺度。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人士强调,从2005年12月1日起,凡继续无证生产销售10类食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据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介绍,截至6月27日为止,广州市共有128家10类食品生产企业取得QS生产许可证。

  (侯颖/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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