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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生产十类食品将严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 08:30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综合消息记者26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7月1日后,企业没有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将面临停产和处罚。这是继2004年1月1日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无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销售后,第二批纳入无证查处范围的食品。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9月1日起,有关部门将集中力量对供应城镇的10类食
品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无证生产销售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12月1日起,凡继续无证生产销售10类食品的,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此外,对7月1日以前生产的未加印(贴)QS标志的合格产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特殊用途饮料和固体饮料中的豆奶粉、暂不实施无证查处。

  作者:无证生产十类食品将严查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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