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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手房合同纠纷数量激增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 02:29 第一财经日报

  房价涨跌之间卖方买方悔意萌生

  本报记者 袁飞 发自上海

  受相继出台的房地产新政策的影响,上海楼市暂时处于波动状态,而由此引发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也随之剧增。

  宝山区法院副院长张长青昨天透露,今年1~6月该院受理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达94件,同比上升33%左右。

  “买卖双方交易心理随着房产市场价格涨落和政策变化而起伏不定。”张长青分析指出,房价大幅上涨,卖方借故违约;而房产调控政策出台后,买方又意图反悔,逃避市场风险。前段时间,房价快速上涨,在二手房交易中,定金或违约金与上涨的房价相比微不足道,卖方在巨额差价面前宁愿以丧失诚信和承担违约金为代价予以反悔。而最近由于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组合拳”的出台,市场走势不明,为了躲避风险,买房者开始毁约。

  此外,房地产新政策的出台还引发了房产诉讼的新态势,买卖双方新类型的纠纷纷至沓来。如银行停办转按揭,卖家因房屋无法转让而涉诉;房屋两年内转让征收营业税政策出台,导致双方应由何方承担该笔税费产生争议而涉诉的案件逐步出现。而房贷政策紧缩及七部委新的税收政策,导致的部分炒房者还款违约案件将增多。据张长青透露,宝山区法院今年上半年已经受理这样的案子400多件。

  据上海市高院统计,近两年上海法院系统受理的二手房案件数量急剧攀升。以浦东法院为例,从2003年1月至2005年5月,全院受理二手房买卖纠纷876件,其中,2005年1~5月份收案310件,接近于2004年全年的收案量。

  在急剧攀升的二手房纠纷中,中介机构成了引发纠纷的重要案源。在浦东法院受理的876件案件中,270件是中介公司直接作为当事人一方,占案件总量30.80%;484件是由中介公司参与房屋买卖而引发的纠纷。案件类型主要为买卖合同纠纷、财产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居间合同纠纷。

  杨浦区法院副院长孙培江表示,那些准备或正在买卖二手房的上海市民必须作好风险防范,谨慎选择中介机构,并学会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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